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衛生健康及中醫藥工作法律法規,協助擬訂政策規劃、標準和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參與全市重大中醫藥項目的規劃和組織實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貫徹落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措施。組織實施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組織實施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執行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目錄。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貫徹實施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執行食品安全地方性標準。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
(七)監督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八)指導全市衛生健康服務中的中醫藥工作,承擔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及臨床用藥等相關監督管理。規劃、指導和協調全市中醫醫療結構的布局及其運行機制的改革,監督實施中醫醫療、民族醫療、康復保健等機構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牽頭組織民族民間醫藥理論、醫術、藥物的發掘、整理、總結和提高工作,監督和協調全市醫療機構的中西醫結合工作。
(九)組織開展中藥資源普查,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組織實施全省中醫藥產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扶持政策。參與基本藥物制度建設,提出中醫藥服務價格和中醫藥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組織擬訂全市中醫藥人才發展規劃,實施中醫藥教育發展規劃和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組織開展中醫藥畢業後教育、師承教育、繼續教育和相關人才培訓工作。
(十)組織實施全市中醫藥科學研究、技術開發規劃,指導中醫藥能力建設。指導中醫藥科技成果的轉化、套用和推廣。承擔保護瀕臨消亡的中醫診療技術和中藥生產加工技術的責任,組織開展對中醫古籍的整理研究和中醫藥文化的繼承發展,提出保護中醫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建議。組織開展中醫藥推廣、套用和傳播工作,推動中醫藥防病治病知識普及。組織開展中醫藥對外交流合作。
(十一)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貫徹落實計畫生育政策。
(十二)指導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三)負責社會辦醫療機構規劃和監督管理的相關工作。
(十四)負責市級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五)負責擬訂全市愛國衛生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監督、檢查、指導全市愛國衛生工作。
(十六)提出加強全市醫院黨建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對醫院黨建工作質量進行評價。
(十七)指導市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八)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級衛生健康、中醫藥管理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職責調整
1.將原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局、原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原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原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責,以及原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職業健康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等劃入市衛生健康局。
2.將原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局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職責劃入市醫療保障局。
3.將原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局所屬事業單位行政職能劃入市衛生健康局。
(二十一)職能轉變。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貴州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加強中醫藥體系建設,協調各方力量共同促進中醫藥和民族醫藥事業發展。充分發揮中醫藥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療和疾病康復中的重要作用,著力建設覆蓋全生命周期的中醫藥服務體系。
(二十二)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發展改革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局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監測預報制度,開展人口影響評估,完善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發展戰略,擬定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市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局負責擬定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定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市市場監管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市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市衛生健康局提出建議。
4.與市醫保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局、市醫保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應急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制定局機關工作制度,承擔機要、保密、政務信息、政務公開、重大問題調研、重要文稿起草、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印章管理、會議組織、會務服務、檔案收發、處理,組織協調各科室及下屬各單位各項工作,做好上傳下達,督促檢查全局重大工作的落實。負責黨組會、局務會等會議議題的收集,做好會議記錄並追蹤、督促議定事項落實情況。負責局機關工作總結、計畫、匯報、調研材料、領導重要講話等綜合性檔案的起草。負責局機關辦公用品的購置,負責車輛管理調配,做好軍民融合工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承擔衛生應急處置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負責全市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負責應急排班,承擔全市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負責常規疫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救災防病等業務工作相關信息的收集、統計、分析和上報。負責衛生和計畫生育各類項目申報備案管理等工作。負責擬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政策並指導實施,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和隊伍建設、幹部人事年度考核、幹部年報等工作,承擔衛生健康系統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工作,負責職稱考試工作及相關專業技術職務的考聘工作,組織指導衛生和計畫生育管理幹部崗位培訓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工作,負責衛健系統各種文書及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二)黨建辦。負責本級機關和指導下屬單位的黨務、黨群、宣傳思想及意識形態工作。經常了解掌握並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黨紀、政紀方面的重大問題,及時向黨委領導匯報。負責起草黨建工作報告、工作計畫、工作總結及黨委領導的重要講話,起草、校核、上報、下發、歸檔黨委的各類檔案。負責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中學習會、組織生活會的籌備和組織記錄工作,做好以黨委名義組織召開的重要會議、重要活動的組織、通知、協調和落實工作。抓好黨員幹部的教育、管理、黨員發展和黨員組織關係管理工作,負責衛健系統黨費收繳工作,協助對違紀黨員進行黨紀處理。負責制定衛健系統黨員幹部學習計畫,督促檢查學習情況,抓好醫德醫風及行業作風建設,積極組織開展黨員幹部作風教育活動。負責“健康福泉”期刊的出版及微信公眾號管理。
(三)政策法規科(審批科)。負責組織擬訂全市衛生健康、中醫藥的相關政策、地方性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組織衛生、計生重大行政執法案件審查合議和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等工作,承擔法律顧問相關工作。指導基層貫徹落實衛生健康相關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相關規定及決策。負責《計畫生育證》的許可,依法徵收社會撫養費。指導規範綜合監督執法行為,負責執法證的辦理更換工作。負責衛生健康政策、法規和健康教育等宣傳工作,組織開展各項衛生健康宣傳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組織實施衛生健康工作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對外宣傳、援外工作、東西部協作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外事管理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穩工作,協調處理信訪工作。負責擬訂全市衛生健康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衛生健康統計工作,承擔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設、健康醫療大數據套用發展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等工作。加強全市人口信息系統建設,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生育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四)財務科。承擔機關及納入機關統一財務管理單位的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承擔衛生健康專項資金管理及財務統計工作,協同管理衛生醫療服務價格和藥品價格。負責指導、監督計畫生育經費、獎勵扶助經費、社會撫養費及市衛生事業經費的管理使用,推動完善衛生健康事業經費投入機制。
(五)醫政醫改科(中醫藥管理科)。組織實施全市區域衛生規劃、醫療機構設定規劃和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執行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政策規範、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推進護理、康復、醫養結合事業發展工作。承擔社會辦醫療機構規劃和監督管理的相關工作。負責大型醫用設備配置、醫療技術套用準入及醫療廣告的指導工作。負責組織衛生健康科技成果的新技術的推廣套用,承擔遠程醫療服務體系建設。負責組織實施執業醫師考試和衛生技術人員繼續醫學教育培訓和考核。負責指導醫學重點專科、特色專科建設,推動醫療機構服務流程改造,促進醫療機構落實質量、安全、費用管理要求。負責建立和完善中醫藥服務體系建設,實施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組織開展中醫藥人才培養培訓、中醫科研成果及適宜技術推廣套用。負責醫療機構綜合監督工作,開展醫療機構評審評價工作。負責醫療糾紛、醫療事故處理和醫療服務市場的監管和整頓工作,指導和規範綜合監督執法行為。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承擔衛生健康行政許可和資質認定等工作。負責指導醫療機構藥事管理工作,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負責國家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的組織實施和監督,負責特殊藥品的監管、印鑑卡審批及銷毀,負責指導轄區內醫療機構藥品(器械)不良反應監測管理,協助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做好藥品(器械)不良反應信息的收集上報和違法行為查處。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實施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等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擬訂社區衛生、農村衛生、鄉村一體化服務等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負責村衛生室和鄉村醫生管理工作。承擔健康扶貧工作,負責衛生健康網路直報工作。研究提出全市老齡工作發展的政策,擬定實施辦法,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
(六)公共衛生科(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負責擬訂全市基本公共衛生、傳染病、免疫規劃、地方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及其他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規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對重大傳染病、地方病的綜合防治,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執行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目錄。擬定全市防治愛滋病的規劃和措施,承擔愛滋病防治項目的組織實施和管理工作。配合對全市重大突發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完善疾病防控體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發生和疫情蔓延。負責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技術標準實施工作,監督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負責擬訂全市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督促、指導托幼機構做好兒童保健工作。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做好優生優育服務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依法公布、執行食品安全標準。參與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新品種、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的安全性審查。負責擬訂全市愛國衛生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監督、檢查、指導全市愛國衛生工作。負責組織開展病媒生物防治、傳染病防治和除“四害”工作。協調、指導民眾性愛國衛生活動,改善城鄉環境衛生,組織、指導開展創建衛生城市和衛生單位活動。組織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工作,普及衛生防病知識,負責社會衛生的交流與合作工作。
(七)職業健康科。貫徹落實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地方性法規、標準和規章並組織實施。開展職業病危害普查、職業病危害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監管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承擔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技術服務、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技術支撐體系建設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和違法違規行為。組織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承擔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和技術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的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檢查。負責職業衛生檢測、評價技術服務機構的資質審查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和監督檢查用人單位有關職業衛生培訓工作,組織指導職業危害申報工作,綜合管理全市職業衛生信息統計工作。
機關黨組織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市衛生健康局行政編制13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工委副書記1名,股級職數6名。
市衛生健康局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