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綠道

福建綠道指福建全省範圍的綠道。

規劃建設,綠道標準,綠道選線,

規劃建設

由福建省城鄉規劃設計研究院和福建省城市規劃學會共同編制的《福建省綠道規劃建設標準》(以下簡稱《標準》),經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批准為福建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標準》適用於福建省綠道的規劃設計與建設實施,自10月30日起執行。

綠道標準

《標準》將綠道分為都市型、郊野型、生態型三種類型。綠道的主體慢行系統,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建設步行道、腳踏車道和綜合慢行道。都市型綠道從安全形度考慮,不宜設定綜合慢行道;步行道單獨設定時寬度不小於兩米,與市政道路結合時不小於3米。郊野型、生態型步行道設定均不小於1.2米。郊野型綜合慢行道不小於3米,生態型綜合慢行道不小於兩米。生態型、郊野型綠道必須設定綠化保護帶,生態型綠道每一側的綠化保護頻寬度不宜小於15米,郊野型不宜小於10米。都市型綠道應設定綠化隔離帶,新城綠化隔離帶的寬度不宜小於3米,舊城不宜小於1.5米,舊城中心或改造難度較大的地區不宜小於1米。
  

綠道選線

《標準》要求,綠道選線要儘可能體現福建省自然特色、歷史人文景觀等,並儘量選取生態條件優越、方便民眾的地段。綠道與城市隧道、橋樑合併設定時,腳踏車道寬度不宜小於兩米,服務設施宜集中設定於驛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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