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07年消防工作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2006)15號)和《福建省“十一五”消防工作專項規劃》(閩政(2006)22號),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持續推動提高火災防控能力,為構建和諧社會和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而印發的檔案

基本簡介,正文內容,

基本簡介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2007年消防工作意見》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七年四月十九日
福建省2007年消防工作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2006〕15號)和《福建省“十一五”消防工作專項規劃》(閩政〔2006〕22號),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持續推動提高火災防控能力,為構建和諧社會和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提出如下意見。

正文內容

一、持續加強領導,健全完善政府主導的消防工作機制。
各地各部門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把加強消防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把消防工作納入本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發展。要按照《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要求,健全政府領導責任、部門相關責任和單位主體責任的責任體系,完善“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督,單位全面負責,民眾積極參與”的消防工作格局。要把公共消防安全作為衡量地方和諧穩定發展的重要指標之一,建立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消防安全責任網路,加強督促檢查、考核考評,省政府將適時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和行政責任監察,推進各級政府及其部門進一步履行消防工作職責。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充分發揮聯席會議議消防、解難題、保全全、促發展的作用。要加強消防業務經費保障,將消防業務經費的基本支出、項目支出等納入預算給予保障,並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適時調整消防業務經費預算,逐步加大投入,確保消防事業適應當地經濟發展的需要。
二、認真組織實施,推進“十一五”消防規劃的有效落實。
各地各部門要按照《福建省“十一五”消防工作專項規劃》制定的總體要求和目標任務,強化運作,務求實效,推動我省消防工作水平和火災防控能力的提升。要按照“政府負責,落實規劃,不欠新賬,快補舊賬,健全設施,加強管理”的要求,加大投入,加快城鎮消防規劃編制和公共消防設施建設。要深化城鎮消防規劃和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公共消防設施欠賬的地方,要有重點、有步驟地推進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等方面建設,儘快還清舊賬。今年,城市消火栓欠賬要減少80%,省級重點鎮(中心鎮)的欠賬要減少70%,各類消防站特種防護裝備配備率達到50%,普通消防中隊特勤裝備器材配備率達到80%。在新建城區、開發區、工業區以及舊城改造中,要同步規劃、建設公共消防設施,確保不欠新賬。要加強對已建公共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確保完整可用。要加快多種形式消防力量的發展步伐,建立和完善適應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發展的建隊體制、管理辦法和經費保障機制,逐步構建以現役消防部隊為主體、地方政府消防力量和企業專職消防隊伍為補充、民間消防組織和消防保全隊伍為基礎的消防力量體系。2007年,各地契約制消防隊伍和個人防護裝備以及招收消防文職人員等項工作都要有新的進展。
三、統籌城鄉消防工作,大力加強城市社區和農村消防建設。
城市社區和農村是我省消防工作的薄弱環節,各地各部門要把城市社區和農村消防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建設“平安福建”的工作部署,進一步抓好城市社區消防組織、工作制度、宣傳教育、安全檢查、消防設施、檔案建設等工作。要注重發揮城市社區警務室和居民委員會的作用,廣泛發動社區居民積極參與,依靠社區保全隊、聯防組織和物業管理企業以及社區治安志願者等資源做好社區消防工作。要把農村消防建設納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防控體系,加強農村消防組織、消防規劃、基礎設施、消防宣傳教育等建設,逐步規範農村消防管理。要結合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村莊規劃、人居環境治理,加強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等消防基礎設施的規劃和建設,改善農村防火安全條件。要深入開展“消防安全示範鄉村”和“消防安全模範社區”創建活動,年內評選一批省級“消防安全示範鄉村”和“消防安全模範社區”。
四、深入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最大限度遏制重大火災事故的發生。
各地各部門要在去年國務院安委會和省政府統一部署開展的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深入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專項行動從4月1日(省公安廳已作部署)至8月31日,分排查、核查和驗收三個階段,重點是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單位、“三合一”建築、假冒偽劣消防產品以及大跨度鋼結構通用廠(庫)房、功能複雜的多產權建築、人員密集棚戶區、進城務工人員集中居住地等單位和場所。各地要迅速組織相關部門,研究制定專項行動方案,認真組織實施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並加強檢查、督促和指導。要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火災隱患監督整改機制,通過健全火災隱患舉報查處、公布重大火災隱患、政府掛牌督辦和隱患整改責任等機制,做到火災隱患早發現、早預警、早整改,堅決將火災隱患真正消除在火災發生之前。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各人民團體要重視做好本單位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要落實整治工作職責,安監、教育、建設、文化、衛生、工商、旅遊、廣電、質監等行業或系統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對本部門、本行業、本系統監管的單位逐一進行火災隱患排查。對排查出的火災隱患,能當場整改的要督促當場整改,不能當場整改的要督促單位落實整改責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並登記造冊,匯總後報送所在地的公安消防部門。對存在“老大難”火災隱患的,繼續實施政府掛牌督辦。要強化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對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單位和個人,各有關部門要依據各自的職權加大執法力度,該罰款的要罰款,該取締的要堅決取締,該責令停業的要責令停業,該傳喚的要傳喚,該拘留的要拘留,有效形成監管合力。省政府將適時組織督查,對領導不力、執法不嚴、弄虛作假、失職瀆職的有關領導和人員要嚴肅追究責任。
五、大力推進消防宣傳教育工作,提升民眾消防安全素質。
各地各部門要制訂並組織實施消防宣傳教育計畫,落實消防宣傳進社區、進家庭、進企業、進學校、進農村工作。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新聞發布會制度。各級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等單位要在廣播、電視、報紙、網際網路上定期刊播消防公益廣告,義務宣傳消防知識。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媒體,在城鄉全方位多形式宣傳消防法律法規和防火滅火常識。各級教育部門、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要將消防安全知識教育納入教學內容。各級科技、司法、勞動保障、工會、婦聯、共青團、少工委等部門和單位要將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知識列入科普、“五五”普法、“三下鄉”、就業培訓教育工作內容。要加強對領導幹部消防法律法規等知識的培訓,加強對建築消防工程設計、施工、安裝人員,消防產品檢測、維修、銷售人員和化學危險物品場所、公眾聚集場所、消防設備操作等特殊崗位工種人員的培訓,落實持證上崗制度,建立和規範由中介機構培訓、消防部門組織考試發證的培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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