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福建省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福建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福建省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一般指本詞條

福建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是根據《福建省機構改革方案》、《福建省省級機構改革實施方案》設立的福建省政府組成部門,正廳級。衛生健康委員會將福建省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福建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以及福建省民政廳承擔的省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職責,福建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職責等整合,保留省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承擔。

2018年10月24日,福建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正式掛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 外文名:Fujian Provincial Health Commission
  • 成立時間:2018年10月24日
  • 辦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鼓屏路61號 
  • 性質:福建省政府組成部門
  • 行政級別:正廳級
  • 簡稱:福建省衛健委 
歷史沿革,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歷史沿革

2018年10月24日上午,福建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正式掛牌。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衛生健康和中醫藥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衛生健康和中醫藥事業發展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政策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統籌規劃全省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我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我省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探索管辦分開的有效形式,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承擔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三)負責擬訂並組織落實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承擔省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日常工作。
(四)貫徹落實國家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相關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承擔省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
(五)組織實施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依法制修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六)負責擬訂和指導落實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監管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相關監測、調查、評估。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協調開展省級控煙履約工作。
(七)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監督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醫療機構及其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以及采供血機構管理的政策。組織實施全省醫療機構準入和評審評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準入、資格標準。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依法規範醫療服務市場。指導平安醫院建設。
(八)組織擬定中醫藥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健全中醫藥服務體系,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推進中醫藥傳承和創新,統籌協調中西醫發展。牽頭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野生中藥材資源保護。
(九)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計畫生育政策。
(十)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組織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
(十一)擬訂並指導實施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 人才培養,完善並指導實施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 制度。
(十二)組織擬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組織實施衛生健康相關科研項目。參與擬訂醫學教育發展規劃,協同指導院校醫學教育,組織實施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
(十三)監督檢查衛生健康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措施的落實,指導全省衛生健康綜合監督執法體系建設,指導規範執法行為。
(十四)負責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等工作。按規定組織實施衛生健康工作領域國際交流合作與援外工作,開展與港澳台僑的交流與合作。統籌協調衛生健康對口支援工作。
(十五)承擔省保健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省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按照規定管理省直部門有關幹部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省級以上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六)按有關規定承擔安全生產方面相關職責。
(十七)完成省委和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應當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福建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貧困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十九)有關職責分工。
1.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組織實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省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組織落實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研究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省民政廳的有關職責分工。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省民政廳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福州、廈門海關的有關職責分工。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全省傳染病總體防治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與福州、廈門海關建立健全應對口岸傳染病疫情和公共衛生事件合作機制、傳染病疫情和公共衛生事件通報交流機制、口岸輸入性疫情通報和協作處理機制。
4.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
5.與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會同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6.與省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省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7.與省林業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牽頭負責野生中藥材資源保護工作,負責開展野生中藥材資源的動態監測和定期普查,組織開展野生中藥材的保護、繁育及相關研究。省林業局負責指導陸生野生中藥材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依法監督管理陸生野生中藥材採集、獵捕、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及其專用標識、疫源疫病監測等職責。省海洋與漁業局依法負責水生野生中藥材保護工作。
辦公室
規劃發展與信息化處
財務處
政策法規處
體制改革處
疾病預防控制處(省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醫政管理處
基層衛生健康處
衛生應急辦公室(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
中醫藥管理處(省中醫藥管理局)
科技教育處
綜合監督處(食品安全標準與監測評估處)
老齡健康處
婦幼健康處
職業健康處
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處
宣傳處
對外合作處
保健辦公室(省保健委員會辦公室)
人事處
機關黨委
離退休幹部工作處
醫院管理局
福建省立醫院
福建省急救中心
福建省保健服務中心
福建省腫瘤醫院
福建省婦幼保健院
福建省級機關醫院
福建省老年醫院
福建省立金山醫院
福建省兒童醫院
福建省婦產醫院
福建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福建省衛生健康人才服務與對外交流合作中心
福建省衛生和計畫生育研究宣傳教育中心
福建省衛生健康監督所
福建省衛生計生信息中心
福建省職業病與化學中毒預防控制中心
福建省血液中心
福建省醫學科學研究院
福建省計畫生育藥具管理站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主任,兼任省中醫藥管理局局長:楊閩紅
黨組成員、副主任,兼任省疾病預防控制局局長:張國安
黨組成員、副主任,兼任省保健委員會辦公室主任:黃昱
黨組成員、副主任:張小舟
福建省紀委監委駐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紀檢監察組組長、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黨組成員:馮崗
黨組成員、副主任:林憲
二級巡視員: 賴以剛
(更新於2024年2月)

所獲榮譽

2019年12月3日,被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辦公室、福建省司法廳評為“福建省‘七五’普法中期先進集體”。
2020年9月8日,該集體獲得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授予的“全國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的榮譽稱號。
2020年11月,福建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疾病預防控制處黨支部被授予“福建省先進基層黨組織”榮譽稱號。
2020年11月,被授予“福建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2021年9月,福建省衛生健康委人口監測和家庭發展處被評為“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先進集體”。
2022年4月,福建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疾病預防控制處被表揚為2022年福建省直機關五一先鋒號集體。
2022年6月,福建省衛健委機關疫情防控青年突擊隊(疫情防控)被表彰為第六屆“福建省直青年五四獎章集體”。
2022年6月,福建省衛健委直屬機關團委入選2021年度“福建省直機關五四紅旗團委(團總支、團支部)”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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