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報告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規定,總結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編制。報告內容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六部分組成,所列政府信息公開數據統計時間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發布時間:2024年
一、總體情況
2023年,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條例》和福建省2023年政務公開工作任務要求,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全面完成政府信息公開年度目標,通過以公開促落實、促發展、促服務,加快海洋與漁業高質量發展。
(一)以公開促進《條例》落實
1.抓好《條例》組織實施。局領導主持召開政務公開會議,分析總結2022年政務公開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明確工作責任、研究改進措施,協調推進2023年政務公開工作各項任務有序落實。
2.持續加強主動公開。嚴格按照《條例》要求,推動法定公開內容全部公開到位,全年主動公開各類政府信息43條,全文電子化率100%,送交“兩館”公開及時率100%。公開行政許可信息4507條、行政處罰處理信息60條,公開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涉及金額1709.93萬元。
3.規範做好依申請公開。落實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登記、審核、辦理、答覆等各環節工作要求,全年辦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7件,其中予以公開的4件、部分公開的3件、不予公開的6件、無法提供的4件,均及時規範辦理完畢。
(二)以公開推進市場經濟平穩發展
1.做好資金和項目信息公開。依法依規做好局預決算信息和有關項目採購信息公開公示。及時公開減船轉產項目、促進海洋與漁業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海洋漁業發展補助項目和漁港經濟區項目等擴大有效投資相關政策檔案及建設項目信息,積極引導市場預期。持續推進漁港工程項目標後監管工作,及時處理系統預警問題,加大對“堵點”問題關注,保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最佳化漁港行業投資和建設環境。
2.持續最佳化執法信息公開。集中公開我省海洋與漁業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的依據、條件和程式,及時公開行政處罰自由裁量適用規則和裁量基準,公開行政處罰決定信息18批次、60件。制定出台海洋與漁業領域包容審慎監管執法“四張清單”(2023年版),落實包容審慎監管執法,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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