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業局

福建省林業局

福建省林業局,為福建省政府正廳級直屬機構。

2018年10月26日上午,福建省林業局正式掛牌,開始履行職責,對外開展工作。副省長李德金出席揭牌儀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林業局
  • 外文名:Fujian Forestry Bureau
  • 成立時間:2018年10月26日
  • 領導機構:福建省人民政府
機構介紹,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機構介紹

新組建的福建省林業
福建省林業局福建省林業局
局,將省林業廳的有關職責,省農業廳的草原(地)監督管理職責,以及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農業廳、省海洋與漁業廳等部門承擔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等管理職責整合,作為省政府直屬機構,正廳級。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省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並組織實施我省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根據國家林業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擬訂全省林業發展相關規劃;組織開展全省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資源的調查、動態監測和評估,並統一發布相關信息;承擔全省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二)承擔組織、指導和監督全省造林綠化的責任。擬訂全省植樹造林規劃,組織、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組織、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防沙治沙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組織、指導全省林木種苗工作,組織、指導、監督全省義務植樹、造林綠化;承擔全省花卉管理工作;承擔全省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承擔省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三)承擔全省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監督管理的責任。依法承擔林地、林權管理相關工作;按規定負責全省森林採伐限額和森林經營方案編制的相關工作,並監督執行;依法承擔監督檢查憑證採伐、運輸、經營加工林木工作;依法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四)承擔組織、指導和監督全省濕地保護的責任。根據全國性、區域性濕地保護規劃,擬訂全省性濕地保護規劃;組織實施建立濕地保護小區、濕地公園等保護管理工作;監督濕地的合理利用。
(五)負責組織、指導、監督全省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依法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科學研究、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全省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育、經營利用,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
(六)負責全省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的監督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省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發展規劃,依法組織、指導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的建設和管理。
(七)承擔推進林業改革,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責任。擬訂集體林權制度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並組織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指導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指導全省國有林場(苗圃)、林業采育場、森林公園和林業基層工作機構建設和管理;承擔省處理山林權糾紛工作小組的日常工作。
(八)監督檢查各產業對森林、陸生野生動植物和濕地資源的開發利用。擬訂林業資源最佳化配置政策,指導林業產業經濟布局和森林資源的合理配置及利用;負責編制林業產業發展規劃,指導林業企業的改革發展與林產品市場體系建設;牽頭指導山區綜合開發。
(九)承擔組織、指導、監督林業相關保護體系的責任。承擔組織、指導、監督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全省森林防火規劃,組織編制並實施全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組織、協調、指導武警福建省森林總隊和專業森林撲火隊伍的防撲火工作,承擔省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承擔林業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按許可權查處全省林業重大違法案件;指導全省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全省森林公安隊伍;組織、指導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預測預報;監督管理全省林業安全生產。
(十)參與擬訂全省有關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財政、金融、價格、貿易等經濟調節政策。組織、指導、監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提出林業專項轉移支付等資金的預算建議;監督管理省級林業國有資產、省級林業各項資金;按規定承擔省級林業固定資產投資的有關工作;編制林業及其生態建設年度計畫。
(十一)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技工作。管理全省林業標準化工作,組織擬訂和實施林業省地方標準;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全省林業隊伍建設。
(十二)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福建省林業局局長:陳照瑜
福建省林業局副局長:劉亞聖謝再鐘王宜美林雅秋林旭東
福建省林業局副巡視員:張平、唐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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