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確保年度目標任務如期實現。為確保完成國家下達我省的“十二五”單位地區生產總值
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7.5%約束性指標,2015年度全省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必須下降3%。各地要圍繞這一目標,對照《福建省“十二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實施方案》(閩政〔2013〕6號)分解下達各地的“十二五”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標,合理確定本地區2015年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標,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健全管理制度,加大資金投入,確保完成本地區目標任務。
二、嚴格落實碳強度降低目標責任。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完善溝通協調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加大協同推進力度。省發改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碳強度降低目標責任評價考核,電力、煤炭、冶金、石化、建材、紡織、食品、交通、鐵路、建築、造紙等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組織落實國家制定的行業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行動方案和重點行業單位產品(服務量)溫室氣體排放標準,督促重點企業按照先進企業的排放標準和要求控制溫室氣體排放。
三、加快調整最佳化產業結構。把可持續發展作為產業結構調整的重要著力點,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產業轉型升級的若干意見,利用新一輪科技進步和產業變革,圍繞建設項目、培育企業、發展產業、打造基地、塑造品牌,最佳化布局,著力推動發展模式向內涵集約、質量效益型轉變,產業結構向更加協調、最佳化轉變,發展動力向創新驅動轉變,製造模式向智慧型化、網路化、服務化轉變,資源利用方式向高效、清潔安全轉變,實現有限資源能源價值放大倍增,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
四、大力推進節能降耗。嚴格執行節能法規和標準,強化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加強節能執法監察。推進節能量交易試點。推進鋼鐵、水泥、造紙、印染、合成氨等重點用能行業開展能效、效益、環保、管理等全面對標。實施一批重點節能工程,加大工業
節能技術改造投入力度,突出抓好工業、建築、交通、公共機構等領域節能。加強重點
企業管理,加快推進重點企業能源管理體系建設。積極推行契約能源管理模式實施節能改造。
五、積極發展低碳能源。提高清潔低碳能源比重,推進寧德、福清核電站建設,確保福清核電站2號機組安全投產,紮實推進漳州核電等項目前期工作。全面實施農村水電增效擴容改造。積極發展風能、太陽能、地熱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強天然氣發展規劃和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海西天然氣管網二期、西氣東輸三線幹線福建段項目建設。加快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全面整治城市燃煤小鍋爐,推進集中供熱、“煤改氣”“煤改電”等清潔能源替代工程建設。
六、努力增加森林碳匯。加大植樹造林力度,及時更新造林,加強森林撫育,切實提高造林成活率、成林率,有效促進森林覆蓋率、蓄積量穩定增長。加快林相改造,最佳化樹種和林分結構,增強森林生態功能。實施森林撫育、封山育林、修復補植等項目建設,挖掘拓展森林覆蓋率和蓄積量新的增長點。大力推廣套用複合型生態農業、草地技術與模式,積極增加農田、果茶園、草地等生態系統碳匯。
七、積極推進低碳發展試驗試點。紮實推進廈門、南平國家低碳城市試點,積極探索具有本地區特色的低碳發展模式,加快建立以低碳排放為特徵的工業、建築、交通體系。積極推進長泰經濟開發區等國家低碳工業園區、三明生態新城低碳城(鎮)試點建設。推動一批低碳社區建設,在社區規劃設計、建築施工及材料選擇、供冷供電供熱水系統、照明、交通等方面,實現綠色低碳化。推進低碳產品試點,積極開展低碳產品認證、標識等試點,引導低碳消費。
八、落實資金保障。加大財政支持力度,支持碳交易準備工作及應對氣候變化其他工作。積極引導社會資金、外資投入低碳技術研發、低碳產業發展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重點工程。鼓勵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調整和最佳化信貸結構,有序開展碳金融產品創新。
九、大力開展全社會低碳行動。發揮公共機構示範作用,加快各級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組織等公共機構設施低碳化改造,推進低碳理念進機關、校園、場館。提高公眾參與意識,利用多種形式和手段,全方位、多層次加強宣傳引導,大力倡導綠色低碳、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弘揚以低碳為榮的社會新風尚,使低碳理念深入人心,成為全社會的共識和自覺行動。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