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清流縣鄧家鄉併入靈地鎮的批覆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清流縣鄧家鄉併入靈地鎮的批覆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清流縣鄧家鄉併入靈地鎮的批覆》是福建省人民政府於2007年發布的檔案。

【發布單位】福建省
【發布文號】閩政文〔2007〕438號
【發布日期】2007-12-14
【生效日期】2007-12-14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福建省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清流縣鄧家鄉併入靈地鎮的批覆
(閩政文〔2007〕438號)

三明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於清流縣靈地鎮與鄧家鄉合併的請示》(明政文〔2007〕165號)收悉。經研究,現批覆批下:
同意清流縣撤銷鄧家鄉,現有鄧家鄉併入靈地鎮。合併後的靈地鎮轄靈地、靈和、青甲、楊源、姚坊、大坪、步雲、鄧家、田中、馬寨、尤坊甲、吉龍、坑甲、古洋14個村委會,鎮人民政府駐現靈地鎮人民政府駐地(群英街52號)。
請你市有關各級人民政府在黨委的領導下,認真組織實施上述行政區劃調整,做好相關方面的工作銜接,做好乾部民眾的思想工作,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設定鎮機構,依法妥善處理行政區劃調整工作中的機構調整、人員分流、資產處置等問題,加強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確保全定穩定,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上述行政區劃調整所需經費由你市自行解決。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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