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同意永定湖雷至城關高速公路設定收費站的函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同意永定湖雷至城關高速公路設定收費站的函是公文,由福建省政府2011年12月1日發出。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同意永定湖雷至城關高速公路設定收費站的函
交通運輸
閩政辦函164號
福建省政府
2011-12-1

法規內容

省交通運輸廳:
你廳《關於永定湖雷至城關高速公路設定收費站的請示》(閩交財〔2011〕55號)悉。經省政府研究,同意在永定湖雷至城關高速公路永定東(永定縣湖雷鎮上湖村)、永定北(永定縣西溪鄉禮田村)互通式立交處設立永定東、永定北2個通行費收費站。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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