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州市土地發展中心2013年度政府報告
- 發布時間:2013
- 發布單位:福州市土地發展中心
- 性質:政府報告
一、概述
2013年,我中心認真貫徹落實《條例》要求,根據《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當前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榕政辦〔2013〕199號)的要求,進一步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充實和完善我中心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長效機制,促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範化、制度化。主要工作有:
(一)夯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基礎。認真落實《條例》賦予的職責任務,切實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領導。今年我中心領導調整,我們及時調整了信息公開領導機構,明確了以中心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中心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信息公開的協調工作,指定一名工作人員負責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年內派2名信息公開人員參加政府信息公開培訓,信息公開人員依法公開政府信息的意識和能力得到了提高,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安全、規範、有序開展。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相關配套制度。2013年,我中心進一步制定完善了《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法》、《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制度》和《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辦法》等規章制度及工作流程。嚴格信息發布審批流程,嚴保信息安全。繼續做好“主動公開信息按時送交”、“年度報告按時公布”、“工作情況定期報送”、“政府信息公開前的保密審查”等基礎工作。完善依申請公開的處理工作規程,進一步規範依申請公開行為,做好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三)創新政務公開載體,最佳化政府信息公開渠道。一是加強網站建設,全面改版中心入口網站,增設了政策解讀、規劃計畫、統計信息、資金信息、人事信息、專題等信息公開類欄目及辦事指南、表格下載等便民服務欄,增加了民意徵集和網上調查的互動性功能,提高了網站的美觀度和服務功能,增加了訪問量。二是利用報刊、電台等媒體宣傳土地收儲讓政策,使廣大人民民眾能夠方便地了解我中心的工作性質、任務和職責,主動接受公眾監督,提高工作透明度。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
2013年度我中心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總計19條(歷年累計公開542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
本年度我中心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幾類:徵收或徵用土地、房屋拆遷類信息1條;工作動態類信息6條;其他應公開的信息12條。
(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公開的形式。
本中心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是通過福州市政府入口網站信息公開專欄和福州福州市土地發展中心網際網路站信息公開專欄對外發布,同時所有公開的信息已送至福州市檔案局存檔,供社會公眾查閱。
三、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
(一)我中心2013年共受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25件(歷年累計49條),主要通過網站提交方式受理,涉及征地協定書及征地補償款等。
(二)對申請的辦理情況:25件均已答覆;其中5件“同意公開”,20件為“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機關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無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3年度未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行政複議案、行政訴訟案。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主要問題:
1、部分幹部職工對政府信息公開的認識還需要進一步提高;
2、政府信息公開內容還需要進一步拓展;
3、政府信息公開的網站平台建設需要進一步加強;
4、信息報送有時不夠規範,更新不夠及時。
(二)、改進措施:
1、加強對《條例》的宣傳培訓力度,將政府信息公開作為幹部職工本年度學習的重要內容,融入日常工作中;
2、掌握社會公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規範內部公開流程,擴大政府信息公開面;
3、加強信息網站建設,切實按照市政府信息公開辦關於政務公開及政府信息公開的相關規定對我中心網站進行升級,提高網站服務功能,更好地為民眾獲取政府信息提供良好的服務;
4、規範報送和更新流程,由我中心信息領導小組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確保順利完成年度政府信息公開任務。
七、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無其他需要需要說明的事項;
(二)附表
附屬檔案:福州市土地發展中心2013年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
指標名稱 | 計量單位 | 2013年度 | 歷年累計 |
主動公開檔案數 | 條 | 19 | 542 |
其中:1.政府網站公開數 | 條 | 19 | 542 |
2.政府公報公開數 | 條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總數 | 條 | 25 | 49 |
其中:1.當面申請數 | 條 | 0 | 2 |
2.網上申請數 | 條 | 25 | 38 |
3.信函申請數 | 條 | 0 | 9 |
對申請的答覆總數 | 條 | 25 | 49 |
其中:1.同意公開答覆數 | 條 | 25 | 29 |
2.同意部分公開答覆數 | 條 | 0 | 20 |
3.不予公開答覆數 | 條 | 0 | 0 |
4.其他類型答覆數 | 條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開諮詢數 | 條 | 0 | 0 |
政府信息公開收費減免金額 | 條 | 0 | 0 |
接受行政申訴、舉報數 | 條 | 0 | 0 |
行政複議數 | 條 | 0 | 0 |
行政訴訟數 | 條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