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我局是負責
住房保障、房屋徵收、物業管理、房地產市場監管及落實房屋政策等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門,下設9個處室,現有工作人員45名。2013年,我局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著力保障民生、服務發展,全力推進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工作,全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新開工建設28636套、基本建成18549套,實施舊屋區改造77個項目440萬平方米,完成268箇舊住宅小區綜合整治。
2013年,我局認真落實《條例》精神,根據《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當前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的通知》(榕政辦〔2012〕199號)有關規定,進一步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不斷健全工作機制,深化公開內容,平穩、有序地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進一步夯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基礎。切實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領導,確定分管領導,明確政府信息公開日常工作由辦公室負責,並指定1名專職工作人員和1名兼職人員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切實保證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領導力量,進一步夯實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基礎。同時,加強工作人員《條例》的宣傳和學習培訓工作,積極參加了市政府數字辦組織的政府信息公開業務培訓班、講座等。
(二)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相關配套制度。進一步明確界定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和免予公開政府信息範圍,嚴格執行政府信息公開前保密審查制度,明確審查工作程式和責任,確保“上網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網”。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3年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我局重點做好保障性住房和房屋徵收信息公開工作,按照《通知》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及時對我市各縣(市)區住房保障部門、房屋徵收部門的政務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做出部署安排,對政務信息公開的內容、範圍、形式及時限要求等內容進行了明確和細化,內容包括1、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情況,含房源建設、項目名稱、建設地點、建設單位、建設套數、建設面積、總投資、開竣工時間等;2、保障性住房政策,如廉租房管理辦法、公租房管理辦法及相關政策解讀等;3、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如保障性住房申請人資格公示、資格登記結果等;4、房屋徵收與補償信息,內容包括徵收補償方案告知書、徵收補償機構選定告知書等。
(三)進一步拓寬政府信息公開渠道。一是在我局網站主頁上設立了“福州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統”專欄,並已初步運行,房屋徵收與補償信息系統和物業企業信息管理系統也正在編制之中,為進一步拓寬政府信息公開渠道提供技術保障。同時,提供主動信息公開線上申請、信息檢索等功能。二是在行政服務大廳設立政府信息公告欄和電子觸控螢幕等設施,發放便民手冊、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公開指南,提供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查詢服務。三是大力推行政務微博,堅持每個工作日更新1條微博信息,並積極與網民進行互動,較好地展現了我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工作的風采。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我局2013年在市政府信息公開網上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共24條,歷年累計主動公開信息264條。
(二)我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內容包括:機構職能、規範性檔案、住房保障、物業管理、房屋徵收、房地產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等。
(三)信息公開的形式:一是在“中國福州”入口網站公開,並接受信息公開申請;二是我局在行政服務大廳設立政府信息公告欄和電子觸控螢幕等設施;三是信息報送市檔案館,供公眾查詢。
三、政府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
2013年度,我局共受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64條,主要受理方式為網上申請和來信申請,涉及的主要內容為住房保障和房屋徵收,辦理情況:全部及時予以答覆。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3年度未發生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人進行收費情況。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13年,我局沒有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而被提起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等情況。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2013年,我局雖較好的完成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但以下幾個方面工作還需進一步改進和提高:一是要進一步提高對《條例》的認識,從更深的角度來理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加強宣傳教育和培訓;二是要進一步加強保密審查工作,嚴格保密審查程式,正確把握公開和保密的界限;三是要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強化領導小組各成員的職責,及時對各類信息進行更新和清理,確保應公開的信息及時主動公開;四是要進一步強化監督檢查,以健全的監督機制來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新成效。
七、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與附表
(一)暫無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二)附表
指標名稱
| 計量單位
| 2013年度
| 歷年累計
|
主動公開檔案數
| 條
| 24
| 264
|
其中:1.政府網站公開數
| 條
| 24
| 264
|
2.政府公報公開數
| 條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總數
| 條
| 64
| 182
|
其中:1.當面申請數
| 條
| 0
| 12
|
2.網上申請數
| 條
| 51
| 115
|
3.信函申請數
| 條
| 13
| 55
|
對申請的答覆總數
| 條
| 64
| 182
|
其中:1.同意公開答覆數
| 條
| 64
| 182
|
2.同意部分公開答覆數
| 條
| 0
| 0
|
3.不予公開答覆數
| 條
| 0
| 0
|
4.其他類型答覆數
| 條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開諮詢數
| 件
| 54
| 54
|
政府信息公開收費減免金額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訴、舉報數
| 件
| 0
| 0
|
行政複議數
| 件
| 0
| 0
|
行政訴訟數
| 件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