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市政府現行規章及屬於規章性質的規範性檔案清理結果的決定》在2008.04.14由福州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市政府現行規章及屬於規章性質的規範性檔案清理結果的決定
- 頒布單位:福州市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2008.04.14
- 實施時間:2008.04.14
檔案概述,檔案正文,
檔案概述
索引號:FZ00100-0200-2008-00167
發布機構:福州市人民政府
文號:福州市人民政府令〔2008〕第39號
發文日期:2008年04月14日
名稱:福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市政府現行規章及屬於規章性質的規範性檔案清理結果的決定
內容概述:關於公布市政府現行規章及屬於規章性質的規範性檔案清理結果的決定(市政府令)
檔案正文
福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市政府現行規章及屬於規章性質的規範性檔案清理結果的決定
發布日期:2009年03月05日
《關於公布市政府現行規章及屬於規章性質的規範性檔案清理結果的決定》已經2008年3月31日市人民政府第7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頒布,自頒布之日起生效。
二○○八年四月十四日
關於公布市政府現行規章及屬於規章性質的規範性檔案清理結果的決定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行政法規規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7]12號)的要求,市政府對2007年12月31日前發布的72件市政府現行規章和屬於規章性質的規範性檔案進行了全面清理。經過清理,市政府決定:
一、廢止32件市政府現行規章和屬於規章性質的規範性檔案(見附屬檔案一);
二、宣布2件市政府現行規章和屬於規章性質的規範性檔案失效(見附屬檔案二);
三、保留並適時修改24件市政府現行規章和屬於規章性質的規範性檔案(見附屬檔案三);
四、保留14件市政府現行規章和屬於規章性質的規範性檔案(見附屬檔案四)。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屬檔案:1.廢止的市政府現行規章和屬於規章性質的規範性檔案目錄(共32件);
2.宣布失效的市政府現行規章和屬於規章性質的規範性檔案目錄(共2件);
3.保留並適時修改的市政府現行規章和屬於規章性質的規範性檔案目錄(共24件);
4.保留的市政府現行規章和屬於規章性質的規範性檔案目錄(共1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