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學對外合作與交流處是學校對外交流與合作的歸口管理部門。
基本概況,主要職責,
基本概況
主要職責
1. 宣傳和貫徹黨和國家有關外事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規定。
2. 起草全校國際合作交流戰略規劃和涉外工作規章制度,管理並協調全校涉外交流工作,為學校各項事業發展服務。
3. 負責海外校際交流項目和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統籌管理,包括與海外高校的聯繫溝通、項目協定的擬訂、協調、實施以及後續管理服務等事宜。
4. 負責外國專家與一般外籍教師的行政管理。根據學院需求,辦理外國專家的報批和出入境手續。負責外國專家專項經費的管理、使用和效益評估。
5. 負責學校教職工因公出國(境)人員護照、簽證報批及管理工作。
6. 負責學校各單位與國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文化組織、基金組織、專家、學者等的學術交流、科研合作和項目引進等工作的外事政策指導和協調管理。
7. 負責校級的專家學者、友好院校代表團、境外組織的來訪接待與管理工作。
8. 負責學校舉辦的各類國際會議或學術活動的報批以及與相關單位的協調工作。
9. 負責擬定海外留學生教育的發展規劃、具體目標,並組織實施;負責全校各類來華留學生的招生宣傳、錄取、申報和涉外管理工作;指導有關院、系(所)做好來華留學生的教育和培養工作。
10. 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高端外國專家的引進、服務工作以及國外校友工作。
11. 負責學校外國專家樓、留學生公寓等外事後勤設施的管理和後勤服務。
12. 負責辦理學校涉外公函;做好涉外保密的指導工作。
13. 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