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海洋與漁業局

福安市海洋與漁業局內設人秘股、漁業經濟與海域海島管理股、海洋與漁業資源環境保護股;局直屬市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水技站、經管站、安全生產辦公室、市水產科學技術研究所;下轄有市水產供銷公司、市水產養殖公司、市冷凍廠、市對蝦育苗場、魚種場等單位。福安市海洋與漁業局現有幹部職工47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安市海洋與漁業局
  • 類型:海洋與漁業局
  • 地點:福安市
  • 屬性:方針、政策、組織
機構職責,內設機構,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寧德市有關海洋與漁業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
二、研究提出海洋與漁業發展的相關政策、組織擬定全市海洋功能區劃,海域開發規劃、海洋與漁業發展總體規劃。
三、監督檢查海洋與漁業行政執法工作。
四、監督管理轄區的海域使用。
五、負責海洋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
六、負責漁政管理、海港監督工作。
七、負責漁業管理工作。
八、負責海洋與漁業科技管理工作。
九、貫徹執行國家海洋與漁業涉外法律和方針、政策、組織開展有關對外<台>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監督執行國際海洋與漁業公約、條約和雙邊、多邊協定,依法處理行業方面的涉外事件。
十、負責海洋與漁業經濟的統計、財務、信息、材料和檔案管理和服務工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市海洋與漁業局機關設2個職能股。
(一)人秘股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局機關秘書、督辦、信息、信訪、檔案、保密、資料工作;承辦重大會議的組織、電文、新聞宣傳、接收事宜;組織管理機關後勤和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獎懲、計生等業務工作。管理直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技工的技術職務評聘,組織指導本系統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和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監督局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保值增值。負責海洋與漁業行業的社團管理工作。
組織研究擬定海洋與漁業經濟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負責行業統計和產業信息工作;組織實施“科技興海”、“科技興漁”戰略,組織海洋與漁業行業科技攻關和高新技術研究等科研活動;承辦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修改、擬定工作。負責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監督檢查全市海洋與漁業相關政策,管理和協調全市海洋監察、漁政漁港監督管理工作,承辦並組織協調重大權益糾紛,處理涉外漁事案件。組織指導海洋與漁業法律制度的實施。承辦海洋與漁業建設項目審核、申報工作和已建項目技術改造規劃,負責漁港的規劃和建設管理。
(二)漁業經濟與海域海島管理股
負責漁業產業開發管理工作。提出漁業的產業政策建議、技術進步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漁業資源增殖工作。組織實施漁業產業化和可持續發展戰略。組織指導漁業產業結構和布局調整,指導、協調水產增養殖、海洋捕撈等漁業開發性生產活動。監督管理漁業苗種引進、生產,負責水產養殖病害防治網路體系建設與管理。檢查督促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指導水產品加工開發、漁業機械和水產品市場流通工作。組織實施水產品菜籃子工程建設。協助組織指導水產品市場與流通信息網路建設並指導實施。
監督檢查漁業各類產品、飼料、漁藥、漁機等產品質量和技術標準的監督管理,管理水產品力口工流通,依據有關規定管理水產飼料、漁藥。承辦有關涉外事務。組織國內外經濟與技術交流,協助促進閩台海洋與漁業經濟技術交流合作。
組織擬定並監督實施海洋功能區劃、海域開發利用總體規劃。監督管理海域使用,組織實施海域功能區劃制度、使用許可證制度和有償使用制度,指導海域使用權的流轉工作。負責海洋開發的綜合管理,協調各部門、行業的海洋利用開發活動,管理海底電纜、管道的鋪設,參與審核海上人工構浩物的設定、組織海域基礎與綜合調查,管理國家海洋基礎數據。組織指導海域勘察和無居民島嶼的開發管理。
擬定海洋環境保護與整治規劃、規範,管理海洋與漁業水域資源環境的調查、監測、監視和評價。監測監視海洋生態環境污染損害的情況,監督實施污染物排海標準、污染物排海量的控制制度。主管防止海洋石油勘探開發、海洋傾廢、海洋工程建設項目造成的污染損害的環境保護工作。核准新建、改建、擴建海岸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負責漁港水域內非軍事船舶和漁港水域外漁業船舶污染海洋環境的監督管理。負責組織漁業污染事故調查處理。組織規劃海洋與漁業自然保護區和特別保護區。管理國家分工的海洋自然資源(包括海砂)。管理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工作。負責海域減災防災工作,管理海洋公益服務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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