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國土資源局

福安市國土資源局

福安市國土資源局是福安市的一個政府部門,主管全市農用地轉用、徵用、建設用地土地置換等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安市國土資源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為了更好地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結合國土資源管理工作實際,福安市自然資源局編制了《福安市國土資源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幫助公民方便快捷地獲取所需信息。
政府信息公開以主動公開為主,依申請公開為輔。
一、主動公開
(一)、我局負責向社會主動公開下列政府信息:
●機構職能
●征地信息
●其他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二)、公開形式
1.登入福安市自然資源局入口網站首頁的“政府信息公開”欄目,瀏覽或使用搜尋工具查找。
2.在市檔案館、公共圖書館設定的公共查閱室、資料索取點獲得政府公開信息;也可以從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媒體獲取政府公開信息。
(三)、公開時限
屬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福安市自然資源局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查詢方法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市政府設定的信息查閱場所查閱福安市自然資源局的政府公開信息,也可以登入福安市人民政府網開設的“自然資源局信息公開專欄”查詢。
二、依申請公開
除上述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還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一)福安市自然資源局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機構
福安市自然資源局辦公室
諮詢時間:周一至周五工作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二)申請的方式
1.通過網際網路直接申請
申請人可登錄福安市自然資源局專欄直接填寫並提交電子版《申請表》。
2.書面申請
申請人可從福安市國土資源局入口網站下載《申請表》或向受理機構領取《申請表》,填寫後向受理機構送交。
3.口頭申請
採用書面形式申請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受理機構代為填寫《申請表》
(三)申請的處理
受理機構收到《申請表》後向申請人出具回執。能夠當場答覆的當場答覆,不能當場答覆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下列書面答覆:
1.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將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於不予公開範圍的,將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3.依法不屬於本機關公開範圍的,將告知申請人該信息的掌握機關及聯繫方式;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將告知申請人。
4.如需延長答覆期限的,經領導同意並告知申請人,延長答覆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
5.申請內容不明確的,將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受理機構須徵求第三方的意見,徵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三、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機關應當予以調查處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內設機構

辦公室,財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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