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票據保證人
- 外文名:Guarantor of negotiable instrument
- 定義:以自己的名義對票據付款加以
- 性質:履行義務先後的同位性
- 責任:保證人的責任是同一責任
票據保證人是以自己的名義對票據付款加以保證的人。保證人可以為出票人、背書人、承兌人、或參加承兌人提供擔保。責任及性質票據保證人的責任及性質:我國票據法規定,保證人對合法取得票據持票人所享有的票據權利,承擔保證責任,但被保...
票據的追索權 一.持票人及背書人對前手人有追索權。二.已經付了款的保證人對被保證人及其前手有追索權。出票人(DRAWER)出票人是簽發票據並將票據交付給他人的人。出票人是票據的主債務人。持票人或收款人提示票據要求付款或承兌時...
廣義的講,保證人是對某項事務作出保證行為的人。再如債務等項的擔保方面,保證人是指具有代為清償票據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是非票據債務人對於出票人、背書人、承兌人作出保證行為的人。保證人與被保證人承擔同樣的責任。...
被保證人,是先前在票據上籤章,從而已承擔票據債務的票據債務人,對於票據保證的被保證人,在票據上無任何限制,票據保證人可以為任何票據債務人的票據債務進行保證。被保證人是先前在票據上籤章,從而已承擔票據債務的票據債務人,對於票據...
承兌票據擔保是指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對票據承兌所發生的債務予以保證的行為。其目的在於通過第三人保證票據承兌,使被保證人經營資金部分免於占壓,提高資金利用率。企業在從事國內貿易時,向銀行申請開立承兌匯票、對匯票金額的全部或保證金...
票據保證債務具有不可分性。票據保證債務與被保證債務具有同一性。票據保證債務是法定的連帶保證債務。票據保證人的抗辯權既不同於一般民事保證人的抗辯權,也不同於票據被保證人的抗辯權。票據保證人的抗辯權具有獨立性。票據保證人沒有...
票據法所稱“本名”,是指符合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家有關規定的身份證件上的姓名。第十七條 出票人在票據上的簽章不符合票據法和本辦法規定的,票據無效;背書人、承兌人、保證人在票據上的簽章不符合票據法和本辦法規定的,其簽章無效...
票據承兌擔保是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對票據承兌所發生的債務予以保證的行為。其目的在於通過第三人保證票據承兌,使被保證人經營資金部分免於占壓,提高資金利用率。概念 票據承兌擔保是《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融資性擔保公司業務...
銀行受理客戶申請後,銀企雙方簽訂“商業匯票承兌協定”。由保證人提供擔保的,須由保證人出示保證函;需財產或權利質押的,財產或權利證明檔案應交銀行質押保管。功能 票據(承兌)之所以需要承兌是因為匯票是一種支付委託,即由發票人委託...
保證人應由匯票債務人以外的他人擔當 票據保證也必須具備書面要件,且必須在票據上進行 保證人應當與被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票據到期後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權向保證人請求付款,保證人應當足額付款 一次付款為票據付款,二次付款為票據...
申請保貼額度的企業既可以是票據的承兌人,也可以是票據的持票人或貼現申請人。授信承擔人在取得了銀行保貼額度得授信後,可以在簽發或持有的商業承兌匯票後加具銀行保貼函,由銀行保證貼現,當持票人向銀行提交票據要求貼現時,由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