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兌票據擔保

承兌票據擔保

承兌票據擔保是指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對票據承兌所發生的債務予以保證行為。其目的在於通過第三人保證票據承兌,使被保證人經營資金部分免於占壓,提高資金利用率。企業在從事國內貿易時,向銀行申請開立承兌匯票、對匯票金額的全部或保證金敞口部分提供的擔保,及承兌匯票的收款人(或持票人)將未到期承兌匯票向銀行申請貼現時,為貼現申請人按票面金額提供的擔保。主要包括:商業票據承兌、貼現擔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承兌票據擔保 
  • 類型:經濟術語
範圍和標準,申請程式,

範圍和標準

1、擔保範圍
企業向銀行申請開立匯票時,就票面金額扣除擔保金後的差額部分。
2、收費標準
1.擔保費。按照擔保費率與擔保金額的乘積計算。擔保費率根據擔保項目的風險程度、擔保期限、擔保金額確定,一般為年1~3.5%。
2.評審費。按照評審費率與擔保金額的乘積計算。評審費率為0.3~0.5%。

申請程式

申請項目經擔保機構初步選定後,由申請企業填寫《委託擔保申請書》,並需提供以下檔案:
1.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法人代碼證書複印件、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副本複印件並加蓋公章;
2.貸款卡電腦查詢結果複印件並加蓋公章;
3.註冊驗資報告複印件;
4.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及身份證複印件,具體經辦人員授權書及身份證複印件,主要負責人(董事長總經理、主管財務人員)簡歷;
5.董事會股東會決定對外借款、申請擔保的決議;
6.當期財務表,近兩年經會計事務所驗證的財務報表,財務報表編報說明;
7.公司一般情況及業務內容簡介,企業主要產品技術專利證書、獲獎證書等;
8.落實反擔保措施檔案;
9.與申請擔保項目有關的其他檔案。
經擔保機構內部評審,做出擔保決定。擬擔保項目經銀行批准後,由該擔保機構出具契約文本,辦理簽訂有關契約手續。
代位求償:擔保機構代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即取代債權人地位,向債務人(或反擔保人)追償該擔保機構所墊付的款項和其他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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