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與哲學(基督教神學用語)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3個義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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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討神學哲學各自的對象、方法和真理標準的特點,以及二者間的異同、可否協調、怎樣協調等問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神學與哲學
  • 外文名:Relation between Theology and Philosophy
內容解讀,關於方法,關於標準,二者關係,

內容解讀

通常認為哲學所探討的對象是世界的本源、本質及其變化和發展的規律,以及人類意識的本質和認識規則;神學探討的對象是作為超越者的上帝,他與人的關係及他與世界的關係等。

關於方法

哲學訴諸以邏輯規律為基礎的理性論證,而神學雖在一定程度上也使用理性,但其命題的來源主要是“啟示”,而這些命題通常是無法用理性來證實或證偽的。理性的使用通常是為了達到神學體系的內在一致性及其命題意義的澄清。

關於標準

哲學以理性和經驗為真理標準,而傳統神學的真理性標準則是《聖經》與教會的權威。儘管自啟蒙運動以來理性的真理標準地位被現代派人士所接受,但仍有許多保守派人士認定《聖經》字句的絕對無誤及其作為信仰命題真理性標準的地位。

二者關係

關於二者能否協調,基督教內自古以來觀點就不一致。主要傾向有:
1、斷然否認二者能夠協調。主張神學拒斥哲學而單以“啟示”為基礎。這以拉丁教父德爾圖良的名言為代表:“耶路撒冷與雅典有什麼相干?雅典學院教會有什麼相干?”他曾公然主張“因其(指耶穌復活的教義)荒謬,故我相信”。
2、以中世紀經院哲學家安瑟倫、托馬斯・阿奎那為代表,主張“信以致知”,“哲學是神學的俾女”。主要將哲學用於辯惑目的,主張哲學有用,且可揭示真理。但認為神學的地位高於哲學。因為神學揭示啟示的真理,而哲學只是闡明自然的真理。
3、以古希臘亞歷山大學派和現代神學家布爾特曼蒂利希等為代表,推崇哲學,且將哲學命題用於解釋“啟示的真理”之領域。致力於將二者相結合或“相關聯”,對傳統神學內容加以“重解”。
4、以黑格爾主義為代表,主張宗教被“揚棄”,上升為哲學;認為神學只是用不成熟的語言表達真理內涵,只是“絕對精神”發展初級階段的產物。
5、以現代自由主義為代表,否認神學具有超理性意義上的合法性;主張神學命題應接受理性的檢驗,應建立合乎理性和科學的神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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