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世俗說“人死後成鬼”,但世人對自己的
祖先或親人死後不稱鬼而稱靈,稱祖先為祖靈,抱著十分崇敬的感情“慎終追遠”。其後代子孫人越多、越富、越貴,人們就覺得越風光,是祖靈的庇佑福蔭,頌其“祖德流芳”、“光前裕後”,竭力為祖先建祠堂公廳、立神脾,生辰死忌,祭拜不遺餘力,舊文獻有許多記載。舊府志說:“營官室必先祠堂,明
宗法,繼絕嗣,崇祀食,重祀田。”清嘉慶《澄海縣誌》說:“望族喜營屋宇,雕粱畫棟……大宗小宗競建祠堂,爭夸壯麗,不惜貲費”。1936年中山大學曾組織師生到澄海縣著名僑鄉樟林作社會調查,其中有對祠堂的調查。該鄉有陳、林、鄭、黃、藍五主姓,15254人,祠堂34間(不包括
四點金一類公廳),平均478人共有一間祠堂。該縣斗門村則平均185人有一間。(參見陳禮頌《1949年前潮州宗族社區的研究》)農村如是,舊城也類似。 近20年,城鄉經濟復甦之後,一些地方紛紛修復或再建祖祠,就是祖靈崇拜觀念的延續。
歷史
喪葬祭祀是祖靈崇拜經常性的重要內容。清乾隆《
潮州府志》載:“民間喪葬,附身附槨之具皆知慎重。有弔唁者必盛筵款飲,謂之食炊飯。送葬輒至數百人,澄海尤甚。葬所鼓樂優觴,通宵聚樂,謂之鬧夜。達旦復設酒肴,喪家力不給,則親朋代設。凡遇父母喪,無不罄囊鬻產,仿效成風。惟田野之民,猶從簡陋。有一日殮者,亦有三日始殮者,有七日成服者,亦有十四日成服者,各邑微有不同,無不用僧尼鼓樂,徹戶聲喧。且多惑於堪輿,擇地尋龍,有停棺數十年未就窆者。……葬後十年或十餘年,則易其棺而貯骨於瓷罌,名曰金罐。骨黃者復瘞原穴,骨黑者,另覓佳城。若夫假窨占山、冒墳盜葬,每至涉訟。”清代乾隆朝的這些喪葬禮儀習俗,直至民國時期,也沒有多大變化。上引《樟林社會概況調查》中“
喪禮”的具體記述證實這一點。該記述說“樟林的喪事習俗,非常繁瑣。”“居民十分迷信風水,多注重喪禮,雖貧窮人家,亦罄囊鬻產,以厚葬禮。……有惑於風水之說,探地尋龍,停棺十年,還沒有下窆的事情。在樟林的官路一帶,就有很多
停柩的房屋。政府下令禁止停柩,屋裡的棺材,才統統遷出。“凹年代在汕頭出版的《讀書科鄉土教村》所記述的潮汕喪禮,也大體同於清代的記述。並說”潮人往往以事業的成敗,歸諸祖先墓地的凶吉,故對於墳墓的修築與建立家廟祠堂,誠為莫大的禮節。“
基於這一觀念,其
祠祭、墓祭和操辦喪葬事必然奢靡而繁瑣。時至今日,由於經濟條件比過去好,某些復舊比較嚴重的地方,有過之而無不及。潮汕有句俗語:“多過死人事”,就是這一風俗的反映。
潮人祭祖,有祠祭墓祭,有集體的族祭,有單家獨戶的家祭。族祭是祭
遠祖,一年春秋二祭,一般是一次祠祭,一次墓祭(即掃墓)。在祠堂舉行族祭,時間多在春分或冬至;墓祭多在清明,也有依祖先生辰忌日祭的。族祭多請潮州戲班或
木偶戲或鑼鼓班助祭。
潮劇之所以興盛,與潮人的迷信神明與祖靈有密切關係,至今尚不能說“不”。
風俗
除春秋二祭,“
時年八節”拜神同時拜祖,拜祖同時祀神,互不相忘。除定時日的祭拜祖靈之外,還有有重要事情發生的臨時謁祖。如:子孫有人中了高官,衣錦還鄉;有人在外發財,滿載而歸;與鄰鄉械鬥,要動員武力;同室操戈,要向神宗申訴;子孫不肖,要執行宗法;……或榮或辱、或喜或悲,都可以在宗祠隆重其事地謁祖,感謝祖宗的福蔭,祈求祖靈的庇佑,凝聚
宗族的力量,顯示宗法的威嚴。此時的祠堂,就是宗族的凌煙閣、宴會廳、法庭、議事室、司令部和懲教場。在祖宗崇拜中,此時祠堂的功能發揮到極致。當然,祠堂還有其他功能,如作為書齋學校有教育功能,作為閒間樂館有娛樂功能,作為會客廳有交際功能,等等。
除各宗支集體性的
祠祭和墓祭規模較大之外,家祭一般規模不大,由於子孫不多,有私祠私廳者,也多不舉行大祭,而是逢生辰忌日和年節祭拜,稱為設供。家祭時,男女子孫媳婦,都一起來拜,相比於族祭只限男土,有一點“在祖宗面前人人平等”的意義。在宗法社會,男女有別,尊卑長幼有序,不可能有真正意義的平等,這只是在特殊場合下的某種寬容;即使跪拜形式,也還是男在前女在後,長在前幼在後,尊在前卑在後。
上述是對有後祖宗的崇拜。
對無後的先人包括那些不可能有後的早逝者,人們出自對他們的憐憫和對鬼魂的恐懼以及防止作祟的心理,歷來有收屍義葬、收骷髏築義冢和施殮的習俗。歷來認為這是一種美德善舉,做這種事就是行善積德。在舊社會,潮汕普遍有善社組織,恢復或重新組建。旅居外地的潮人包括海外潮籍華僑華裔,在人數較多地方,大都有
同鄉會、宗親會一類組織,同時也有善社。上述收屍、築義冢、
施孤,大都由這些團體負責。在潮汕本土,即使沒有善堂組織,人們一見死屍,不管是在陸上水上,也會自覺收埋。在掃墓時,發現有裸露的無主骷髏,也會覆土修整。另外規劃一處場地,將散失的骷髏排列分葬,或集中一起,築成大墓,樹立一塊刊有“歷代古人之墓”的石碑,這就是義冢。無疑,這是人類的進步。
施孤,也體現人類的一種憐憫愛心,但有很深厚的迷信色彩,這是因為源於中國佛道兩家的宗教傳說。道教以農曆七月十五為
中元節,是地官判別人間、鬼域善惡的日子,其俗要在這一天舉行儀式為人間囚徒和陰間孤魂餓鬼解脫罪惡。佛教原以這一天是
佛祖釋迦牟尼投胎日,稱寄生節,要在這一天舉行儀式報母恩,故也稱報恩節。後又因為
佛經故事有
佛門弟子
目連救母也在這一日(目連的母親犯罪,死後墜人餓鬼群中。目連是個孝子,求佛指示在這一日置瓜果於盆中祭之,並念盂蘭盆經而得解脫),而演為
施孤普度習俗,即所謂盂蘭盆會或
盂蘭勝會。佛道兩家都在這一天祭起法器為陰陽世界做功德法會。七月十五日成為佛道兩家共同的節日,都是普度施孤。潮仙民間將佛道兩家的傳說扭在一起,舉行施孤普度盛會,請和尚主持儀式可以請道士也可以。潮汕的施孤普度,不限定在這一天,自七月一日的所謂地獄開門到月底的地獄關門止,任何一天都可施孤。一般由善杜主辦,儀式也隆重。祭品除三牲、果晶、酒飯、紙錢、
紙紮衣物外,還有善信捐贈的衣櫃、家用器具、豬、羊,甚至有犁耙水車、耕牛等農作物具。在法會將結束時,在孤棚上散發給貧沒有善堂組織。
在孤棚上散發給貧窮者爭搶,也有編號發給牌子,對號領取的。這就是所謂“搶孤”。個別地方,還有買貧窮女子,用牌子編號,散發給孤男搶牌,對號領妻的。窮漢搶祭品,相互踐踏,已夠殘酷,買窮女作施品,實是作惡。這也可見當日主其事者所謂“憐生恤死”的認識水平。
依上所述,潮人的祖宗崇拜,既有追念“祖功宗德”的紀念意義和“憐生恤死”的同情心,但也包含著濃重的迷信成分和維護
宗法倫理的制度的封建意識。有些地方有復舊之風,負面效應顯而易見。有些地方政府明令禁止,有些地方予以引導。揭陽市等地的部分
江姓居民,他們的先祖是南宋愛國名相江萬里,部分
謝姓居民,他們的先祖是南宋愛國詩人
謝翱;兩姓鄉親,聯絡海內外親人和學者,在當地文化團體的指導下,分別舉行紀念大會,作學術報告,或為詩為文,出版紀念專刊。南澳島結合修復南宋護幼帝殉國名相
陸秀夫的
衣冠冢,陸氏裔孫參與紀念活動;
潮安縣鳳凰鎮文姓居民,依族譜記載是文天祥的後裔,他們聯絡本村旅越南和散居廣東東莞等地裔孫,舉行紀念會,同時派代表參加在文天祥家鄉所舉行的紀念活動。……將舊式祭祖儀式轉化為有新內容的紀念儀式,這些都有弘揚正氣和增長歷史文化知識的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