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武德九年(626)唐高祖“詔太常少卿祖孝孫,協律郎竇等定樂”,至貞觀二年(628)樂成。按隋代宮廷中鐘樂的十二律,“其五鐘設而不擊,謂之啞鐘”。經祖氏家學的律學理論與張文收的“耳決之明”相結合,才在實踐中真正解決了調律和十二律旋宮的問題,自此成為唐以後歷代樂律志中的千古美談。
貞觀十四年(640),張文收繼祖孝孫業績,再次定樂而受頒賜之時,孝孫已故,除有關《音樂志》、《禮樂志》載有他的學說之大要外,他的所有律學著述都沒能傳下來。
祖孝孫,唐樂律學家。范陽(今涿州)人。隋開皇年間任協律郎,參定雅樂,曾奉命向陳山陽太守毛爽學習“京房律法”。入唐,歷任著作郎,吏部郎、太常少卿等。武德九年(626年),受詔與協律郎竇進等定樂。其律學著述多亡佚,部分篇章收在《音樂志》、《禮樂志》中。
歷史典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