祈谷樂章

樂舞名。清代郊廟時所用樂章。順治元年(1644) 定,郊祀各樂章均以“平” 字為名。至乾隆朝略有更定。祈谷樂章共有九段,用中和韶樂演奏, 以黃鐘宮立宮懸, 倍夷則下羽主調。其各樂章順序為: 迎神奏“祈平”, 奠玉帛奏“綏平”,進俎奏“萬平”,初獻奏“寶平”,亞獻奏“穰平”,終獻奏“瑞平”,撤饌奏“渥平”,送神奏“滋平”,望燎奏“谷平”。各樂曲皆有詞,其詞於順治初年定,乾隆十一年(1746)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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