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資料
開本 :0
封面形式 :簡裝本
出版社 :上海譯文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02-11-1
內容介紹
⒈發展的歷史
⒉異質性的體系化:變異理論
⒊多語並存問題
⒋語言活動
社會語言學概論 文章節選
下面簡略介紹各個領域的研究內容。
⑴、⑵是從“屬性論”的觀點探討語言的使用狀況。一種語言即使在同一時代、也會因說話人所屬的地區、年齡、性別、身份、修養等不同而產生差異。有關這方面的研究中,柴田武(1978年)曾經提出“集團語”這一概念。它是指特定的社會團體、專業領域所使用的、特殊的或具有特色的表達方式。這裡的特定集團在當今不僅指盜竊團伙、黑社會等反社會團體,還包括政黨、企業、工會、甚至還包括右翼集團等各種各樣的社會群體。其中的專業領域,也不僅限於以職業劃分的領域,還包括體育、藝術、科技等領域。
⑶主要從語境(說話人、說話場所、話題等交際的環境條件)的角度探討具體的語言變異是怎樣產生的,語境在其中又起了什麼樣的作用等。
⑷主要研究生活環境和生活時間與語言的關係,試圖從整體上把握語言運用的規律、模式。這一領域包括傳媒話題的研究和命名學等。
⑸是對不同語言體系、語言形式在相互接觸中產生的現象進行靜態描寫。在巨觀方面,主要是研究由於不同語言的接觸而形成的雙語現象。在微觀方面,主要是從語體學的角度分析同一種語言中相互對立的各種表達形式之間的價值含意上的差異。但是,從時間變化上看,這也是一種因語境變化導致語言變異的現象,因此對這些現象進行的動態性研究,有一部分屬於⑶的研究範圍。
⑹是從歷時的角度研究語言變遷。探索某一地區的語言標準化進程和方言的消失過程,以及在與國語接觸過程中新方言形成和傳播的過程。另外,由遷居而引起的語言維持和語言變異等現象也是社會語言學的課題之一。
⑺主要從社會的角度考察人們對語言體系及語言運用的意識(印象、歸屬意識等)和與意識有關的語言功能,包括中傷、說謊、語言忌諱及歧視性用語的使用情況等。
⑻是從社會語言學的角度研究語言習得。例如,研究戰爭孤兒家屬歸國後學習和掌握日語的過程以及中介語言的介入及其作用等。
⑼對世界各國的語言政策及其實踐的歷史進行追述和評價。在日本,文字改革、“言文一致”方針的推行、共同語的普及等都是明治維新以來語言規劃上的一個宏偉目標。
相關課題
下面列舉筆者認為對了解今後日語語言生活研究發展方向有益的課題。
與外國人的語言接觸日趨增加
進入20世紀80年代,外國人以前所未有的規模大量進入日本社會,而且,他們來自世界各地。據國情調查統計,(總理府統講局[國勢調查報告])到20世紀80年代為止,日本國內的外國人有將近90是朝鮮半島,其次是中國人和美國人各占百分之幾,除此以外的外國人一共占3~4%。這種狀態到了1990年調查時發生了激劇的變化。朝鮮半島人的比率減少至60%(實際數量比20世紀80年代略有增加),美國人仍然占4%,而中國人則增加到12%(實際人數增加1倍)。其他國家共占20%(實際人數為20世紀80年代的3倍)。在實際生活中,我們切身感到,不僅東京、大阪這樣的大城市,即使在地方上的中小城市裡,接觸外國人的機會也明顯增多。當然,普通的日本人與這些外國人通過語言手段進行的交流在日語中所占的比例也在急劇上升。我們可以推測,其中日本人用英語以外的語言對話、與不懂英語的外國人接觸,或與懂不同程度的日語的外國人接觸的機會比以往要頻繁得多,在這種情況下,在日語語言環境中,外語(特別是除英語以外的語言)所占比例增加,普通的日本人不出國,就可以與外國人用外語交淡的機會也增加了。同時;接觸外國人所使用的五花八門的日語表達的機會也增加了。這些都給日語的“語言生活”帶來了巨大的變化。可是迄今為止,從上述角度調查,研究語言生活的實例幾乎沒有。不光是從日語教育、外語教育的角度出發,即使從語言接觸、語言變化的角度也有必要,而且應該作一些實際調查等基礎研究,比如“在日本能聽到的外語”、“皮欽日語的形成”等,從而促進語言生活研究的進一步發展。
語言生活形態的不斷更新
在第3節的⑴中曾經提到,同時,這些現象又將影響到其他方面,這種現象勢必影響人們已往的讀書活動。印刷品已不再只是用紙張,有些是將其內容輸入電子媒體(光碟等)編成詞典、
百科全書。只要選擇關鍵字就可以查找詳細的解釋或進一步檢索。這在以前是不可想像的。
把個人計算機接在電話線上,就可以互傳電子函件,進行計算機網上通信。這樣既經濟又省時,給研究、工作、交換信息及私人通訊提供了極大的方便。這些媒體的出現將產生一種全新的交際形式。由於計算機網際網路的普及,不僅能以一對一的形式,還能一人對眾人,眾人對眾人地進行通信,這樣就使一種可變結構的交際形式進入了人們的日常生活。我們已經看到,這種交際中所使用的語言形式和文體更接近於口語,但又以一種獨特的形式在不斷變化、日趨成熟。
因此我們可以認為,地位規劃的問題與其說是語言問題,不不如說是社會問題甚至可以說是政治問題。
那么語言中的哪些社會職能,在什麼情況下補認為是地位規劃的對象呢?
研究成果表明有如下幾種情況:⑴共同體內部政府機關使用的語言;⑵使用多種語言的地區作為通用語廣泛使用的語言;⑶教學用語;⑷文學用語;⑸宗教用語。其中,⑵被廣泛使用的語言還包括聯合國會議、多國首腦會議、國際語言學會等國際會議用語,以及國際郵件上使用的通用語言。本節後半部分將討論如何選定政府機關使用的語言以及語言的公共職能等問題。
語言的公共職能是指語言的諸多職能中,在公共領域(do—main)中所發揮的作用。可將其分為(a)象徵性職能、(b)實質性職能。發揮前者作用的實例是“國家語”(即國語,nationallan—guage)。發揮後者作用的實例是“公用語”(officallanguage)。這兩者在地位選擇時都只限於一種語言。事實上,像日本這樣,國家語和公用語是同一種語言的國家,在世界上屬於少數。大多數國家都使用兩種以上的語言。一般來說,被選為國家語的語言容易成為公用語,但同時,由於地位選擇的目的不同,也有互相獨立的情況。國家語重點放在象徵性上,一般考慮到該區域的歷史、文化、傳統等因素而定(一般選用土著語言)。使用國家語還起到增進說話人的國民認同意識的作用。例如,在瑞士操羅曼什語的人只占國民總數的1%,但自1938年以來被指定為國家語,與德語、法語、義大利語擁有同等的地位。這一政策完全出於對土著民族的照顧。在愛爾蘭也有同樣情況,愛爾蘭語只有少數人的母語,但卻被指定為國家語(第1公用語),同時它也被指定為教學用語。這是為了通過推廣愛爾蘭語提高愛爾蘭國民的民族意識。
公用語則使用於共同體中的行政、法院、教育、軍隊(特別是有徵兵制度的地區)等方面。主要以實用為目的。在選擇語言時考慮到容易普及、一般選擇使用人數多的語言。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瑞士的羅曼什語被指定為國家語,而不是公用語。
無論是國家語還是公用語,在語言選擇上都需要慎重。因為⑴這兩種語言一般在該社會的正式場合使用,使用者的社會地位也趨於上流階層,因此這種語言的選定就會給非母語使用者帶來不利的社會效應。⑵被選為國家語和公用語的背景文化和沒入選的語言的背景文化之間往往會發生衝突,落選一方的社會成員在學習時也會產生強烈的牴觸情緒。加拿大的英語和法語之間、比利時的法語和佛拉芒語之間的語言戰爭都是起源於此(增田純男,1978年)。印度也曾經準備將印地語作為聯邦的唯一公用語,但因受到了南方泰米爾族人的強烈反對而沒能實現,結果不得不繼續使用一度打算廢除的舊宗主國的語言——英語。
在選定國家語和公用語時,還存在另外一些問題,如對沒有入選的少數民族語言的處理問題。至今為止解決這個問題一般採取兩種方法。一種是廢除少數民族語言,統一使用國家語和公用語。另一種是給少數民族語言以一定地位,實施國家語、公用語和母語同時使用的政策。當今,上述第一種方法已經很難實現。像移民國家美國、澳大利亞以及擁有眾多少數民族的中國等,有的是為了尊重人權,有的是為了緩解民族矛盾,無論其出發點如何,一般都採用後一種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