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組織新聞發言人制度

2016年6月13日,民政部為加強社會組織信息公開工作,推動建立社會組織新聞發言人制度,就本組織的重要活動、重大事件或熱點問題,通過定期或不定期舉行新聞發布會、吹風會等形式主動回應社會關切,確保公眾的知情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社會組織新聞發言人制度
  • 時間:2016年6月13日
制度背景,制度實施,專題培訓,

制度背景

隨著微博、微信等新媒體的迅猛發展,公眾對一些社會組織的參與和監督意識不斷增強,對其新聞發布、信息公開的需求也逐漸強烈。
不少社會組織還存在不少問題,新聞發布不及時、信息公開不主動、輿論引導不到位、負面輿情也持續多發,與公眾期望值差距較大,造成了不良影響。

制度實施

社會組織的新聞發言人制度將分級分類逐步實施:
提倡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和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基金會於2016年底前普遍建立該制度;
提倡在民政部登記的其他各類社會組織和省級民政部門登記的各類社會組織在2017年底前建立該制度;
提倡市、縣民政部門登記的各類社會組織有條件的也應建立這一制度。
全國性和省級社會組織在各級各類社會組織中職責較重、影響較大,率先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有利於傳遞社會組織正能量,有利於發揮社會組織積極作用,具有重要意義。

專題培訓

民政部相關負責人表示,民政部將於近期組織兩期全國性社會組織新聞發言人專題培訓班,並擬於年底以前,面向社會公布一批建成新聞發言人制度的全國性社會組織名單及其新聞發言人聯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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