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費征繳

社會保險費征繳,即社會保險費的徵收和繳納。在中國,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依法按時足額徵收社會保險費,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各項社會保險費實行集中、統一徵收。用人單位應當主動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其他靈活就業人員以及其他參保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征繳的主要法律依據是國務院1999年1月發布的《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以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10年10月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社會保險費征繳
  • 別名:社會保險費的徵收和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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