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股份制是指以公有股份為主體,按照股份制一般規則運行的社會主義企業組織形式。是根植於中國現實經濟環境下的。基本做法包括: (1) 實行“一企三制,合股經營”。即以資產評估、折價入股的方式形成以公有股為主體的股份制企業。公有股份制企業主要由國家股、企業集體股、職工個人股三種成分構成。國家股是指由國家投資所形成的股份,持股者為國家資產管理機構或國家投資公司;企業股是由企業自有資金形成的相應份額;職工個人股是職工個人用勞動所得購置股票所形成的股份。(2) 收益分配。對國家股實行累積優先股,確保收益優先;對企業收益實行全風險浮動,使企業成為負盈負虧的主體;職工個人股實行保息分紅。(3) 組織形式。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經理 (廠長) 負責制。董事會由經營者、股東代表等組成,主要行使對企業基本方針的決策權。經營者通過競爭方式招聘或選聘。(4) 實行多層次、多種形式的股份制。除鐵路、郵電、電力等部門的部分企業仍需國有國營外,大型企業實行以國有股份為主體的股份公司;中型企業除少數需國家控股以外,多數應以企業股份為主; 一些小型企業可主要利用吸收分散資金入股的方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社會主義股份制
- 定義:以公有股份為主體,按照股份制一般規則運行的社會主義企業組織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