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分配製度

社會主義社會個人消費品分配採取原按勞分配原則。

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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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觀必然性

介紹

一個社會採取什麼樣的分配方式,是由該社會的生產力發展水平和與之相適應的經濟制度,特別是生產資料所有制的性質決定的。社會主義社會個人消費品分配採取原按勞分配原則,是由下列經濟條件決定的。
首先,生產資料公有制是按勞分配的前提。生活資料的任何一種分配,都不過是生產條件本身分配的結果,這是馬克思主義經濟學的一條基本原理。生產條件本身的分配主要是指生產資料歸誰占有和支配,在社會主義社會,生產資料公有制在所有制結構中是主體,在公有制基礎上,勞動者對生產資料共同占有,決定勞動成果也應歸勞動者共同所有。在人類歷史上,第一次實現了生產資料占有關係上的平等,任何人都不能憑藉公有的生產資料無償地占有他人的勞動。另外,在公有制基礎上,勞動者所給予社會的,所能進行比較的,只有他們的勞動。勞動數量的多少、質量的高低,也就成了個人消費品分配的唯一依據。
同時,生活資料的按勞分配也是生產資料公有制的實現,是對按資分配的否定,沒有個人消費品的按勞分配,生產資料公有制就失去了其經濟意義,勞動者對生產資料的共同占有就不能實現。
所謂生產資料公有制是按勞分配的前提,其意思只是說明,沒有生產資料公有制就根本談不上個人消費品的按勞分配。但是,僅從公有制本身還不能充分說明按勞分配的客觀必然性。因為,公有制下也可實行平均分配,也可實行按需分配
社會主義社會的生產力水平已非原始社會可比,而又遠非具備實現共產主義按需分配的高度發達的經濟條件。在這種條件下,除了以勞動作為尺度外,不可能有別的選擇。
其次,勞動分工,特別是舊式勞動分工的存在是實行按勞分配的直接原因。勞動分工,特別是舊式三大差別的存在,不僅束縛了勞動者的全面發展,而且也引起勞動差別的長期存在,這種差別在分配上應予以承認,並在個人消費品分配上反映出來,要求按照勞動者向社會提供的勞動的數量和質量分配個人消費品。
再次,勞動是謀生手段也是實行按勞分配的直接原因。社會主義社會,每個勞動者不可能不計報酬地為社會勞動,人們要把勞動看作獲取收入、維持生活的手段。因此,人們要把勞動同收入聯繫起來。

按勞分配

最後,社會生產力水平相對低下,是實行按勞分配的終極原因。恩格斯曾指出:“分配方式本質上畢竟要取決於可分配的產品的數量。” 社會主義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還比較低,生產的社會產品數量有限,能夠用來分配的個人消費品也是有限的。因此,只能採取對全體勞動者來講都比較公平的方式,即按勞動者為社會提供勞動量的多少來分配個人消費品,並以此來促進社會生產力的不斷提高。

分配製度

內容

科學社會主義社會是人類歷史上必然產生的、由本能經驗型的社會形態轉化而來的科學化的社會形態,科學社會主義分配製度是由掌握了經濟科學的社會公權根據經濟科學原理和生產力的現實狀況所規定的、科學化地分配生產條件和生活條件的社會經濟制度,科學社會主義所追求的不是抽象的、一般的和本能經驗性的按勞分配,而是具體的、科學化的按勞分配。科學社會主義分配製度的確立是科學社會主義社會的標誌之一。

本質

A,確立科學社會主義分配製度的必備前提是:
1,經濟科學的存在,
2,掌握了經濟科學的社會公權的確立,即科學社會主義政權的確立,
3,社會生產力的現實狀況是:同時異位地在空間上進行功能分工的社會個體的生產能力能夠滿足社會對一種產品的需要、不能滿足社會對多種產品的需要,所以,社會個體能夠確定和分配自我生產的一種產品,不能確定和分配社會所需的多種產品。
B,科學社會主義分配製度的基本原則是:
科學社會主義政權根據生產力決定生產關係的科學原理和實現人民最優利益的價值原則,科學、準確地了解社會生產條件的質和量、勞動個體的數量及其責任能力和現實社會生產力所能滿足的生活需要的質和量,科學、準確地確定分配主體及其分配責任和分配方式,科學化、最最佳化地實現社會整體勞動價值的分配目標。
C,科學社會主義分配製度的具體內容是:
1,能夠且有必要由勞動個體獨立占有、分配和使用的個體責任性生產條件和生活條件由科學化的社會公共權力來確定並委託給各個勞動個體獨立占有、分配和使用。不能且不必由勞動個體獨立占有、分配和使用的整體保障性生產條件和生活條件也由科學化的社會公權來確定並由社會公共權力主體占有、分配或使用。
2,將各勞動個體獨立生產的、能夠被勞動個體自我了解和使用的分配對象委託給各勞動個體自我分配。將各勞動個體獨立地為其它勞動個體所生產的、能夠被各勞動個體所了解和獨立使用的分配對象委託給各勞動個體通過自主地產品交換等方式來共同分配。
3,能夠且有必要由勞動公民平均獨立占有和使用的生活條件由科學化的社會公共權力來確定並平均分配給所有勞動公民。超出平均量的、不能且不必由勞動公民平均占有和使用的積累性、發展性的生活條件由生產這種生活條件的勞動個體自主分配給自己,或由各勞動個體共同自主分配給直接承擔決策與發展責任的勞動個體。
4,凡達到法定勞動者年齡和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公民的基本生活條件均依法由科學化的社會公權直接分配,而不論勞動公民是工人、農民、學生、家務勞動者還是資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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