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縣文化遺址

社旗縣文化遺址

社旗縣城所在地社旗鎮,史稱賒店,因東漢時劉秀舉義兵賒旗而得名。

春秋時屬楚,秦屬申呂縣,三國時屬荊州,唐屬唐州,宋以後屬南陽府。

1965年11月經國務院批准,周恩來總理親自題名建立社旗縣,寓意“社會主義旗幟”。

基本介紹

譚崗遺址,茅草寺遺址,潘莊遺址,古城遺址,陌陂遺址,王莊遺址,

譚崗遺址

位於縣城西4公里譚營村南300米處的崗上,高出四周地面約5米左右。地形為南高北低,東西長400米,南北寬300米,總面積達12萬平方米。遺址內容豐富,地表暴露的紅燒土、灰土、鼎足等比比皆時。該處為仰韶文化晚期遺址。為省級重點保護單位。

茅草寺遺址

位於興隆鎮東4公里處。因原茅寺廟座落在遺址上,故稱“茅草寺遺址”。該遺址三面環河東西長300米,南北寬250米,面積7.5萬平方米。高出地面10米而呈小丘形。該遺址遺物較為豐富,陶片到處可見。該遺址為仰韶中晚期,相當於漢水上游二三期屈家嶺、河南龍山文化。

潘莊遺址

位於縣城西北6公里的潘莊東北400米處。南北長300米,東西寬180米,面積5.4萬平方米。中間隆起比周圍地面高1米左右。民國20年(1931年),始被孫文清發現,原說系許封鎮遺址。據鑽探下面有紅燒土塊和陶片等物。該處為仰韶晚期和屈家嶺早期文化遺址。

古城遺址

位於朱集鄉朱集村東北10公里東古城村東北300米處。殘城呈正方形,邊長500米,面積25萬平方米。該遺址於1976年3月為南陽地區文物普查隊發現。遺蹟明顯。該處為漢代遺址。

陌陂遺址

位於陌陂鄉陌陂街東門外一龜形蓋的高地上。東西長約700米,南北寬約500米,面積約為35萬平方米。遺址文化層2米左右,揀選的遺物有石斧、石鑿等。還有一件殘灰陶器。1975年還發現有漢墓和飾有棱紋、葉紋的大空心磚。此處為西周至漢代的遺址。

王莊遺址

位於李店鄉李店街西北8公里的王莊村後。東高西底,長約400米,寬約310米,面積12.4萬平方米。該遺址於1985年文物普查時發現。地面暴露遺物多,揀選標本有繩紋鬲腿、紅、灰陶短柄、豆殘把2個等物。從地面遺物分析,該處為西周遺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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