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物發光性質

礦物受外界能量的刺激,能發出可見光的性質稱為發光性。激發使用的能源是多種多樣的,如紫外線、X射線、陰極射線、加熱、打擊、摩擦以及用可見光照射等,其中以紫外線最為常用。激發後發光的表現大致可分兩種:發光現象隨激發的中斷而立即終止者,稱為螢光;停止激發後仍能繼續發光一段時間者,稱為確光。許多鐘錶指針上的發光物質,在日光或燈光照射後,移到暗處仍能發光,即屬磷光。能持續長時間發出確光的寶石,即夜明珠。

礦物的發光性幾乎總是和晶格中存在微量雜質有關,因雜質而產生的品格缺陷成為能發射可見光的中心。由於紫外光等能量的激發,使電子由基態直接躍遷到較高的能級上,當電子分段向基態返回時,即放出包括可見光在內的電磁波。色心產生顏色,是電子由基態向激發態躍遷時吸收了部分可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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