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床勘探合理的儲量比例及勘探深度的研究

《礦床勘探合理的儲量比例及勘探深度的研究》是由湖南省礦產儲量委員會辦公室、地礦部高咨中心、廣東省礦產儲量委員會辦公室、福建省礦產儲量委員會辦公室擔任第一完成單位,由王本淳、段承敬、劉宗藩、陳大文擔任主要完成人的科研項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礦床勘探合理的儲量比例及勘探深度的研究
  • 成果登記號:19950249[07429]
  • 第一完成單位:湖南省礦產儲量委員會辦公室、地礦部高咨中心、廣東省礦產儲量委員會辦公室、福建省礦產儲量委員會辦公室
  • 項目類別:科研項目
成果信息,成果摘要,

成果信息

成果登記號
19950249[07429]
項目名稱
礦床勘探合理的儲量比例及勘探深度的研究
第一完成單位
湖南省礦產儲量委員會辦公室、地礦部高咨中心、廣東省礦產儲量委員會辦公室、福建省礦產儲量委員會辦公室
主要完成人
王本淳、段承敬、劉宗藩、陳大文
研究起始日期
1988-02-03
研究終止日期
1990-08-01
主題詞
勘探程度;儲量級別
任務來源
C

成果摘要

總結了我國40多年來礦床勘探和開採工作的經驗和存在的問題。在對收集的材料統計分析和對10個典型礦床進行剖析的基礎上,指出我國過去普遍存度過高或超前投入,所求高級儲量比例過大,造成資金大量積壓的現實新的礦產儲量分級方案,即金屬、非金屬分成B+CD1+D2級與煤炭的A級相對應,B級基本保持原狀,C級的儲量減少10一20%,D1級則相應地將例部分增加進去。提出了礦床勘探合理儲量比例建議方案和總的礦床勘則,即“保證首期、準備中期、儲備後期”的總原則;金屬、非金屬礦一15年期間的B+C級儲量作設計依據;B級儲量大中型保證3-5年,小型十C級儲量作為貸款償還期的投資保證,D1級作為礦山創利和接續生產的依將礦山設計建設提供儲量轉換成勘探儲量的“R”值,供地勘部門框算參考使用。提出建立分期分階段投入礦床地勘工作的探采結合制度的建質勘探規範中不宜規定勘探深度的意見。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