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場地 主要的建築工程有:①提升系統,②加工、貯存系統;③地面運輸系統;④通風系統;⑤動力供應系統;⑥給水、排水及供熱系統 ;⑦附屬廠房有機修廠,工業廣場建築物正向整體建築、聯合建築發展,以節省土地和投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礦山工業場地
- 建築工程:7種
- 服務系統:礦山生產系統和輔助生產系統
- 要求: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節約用地等
- 發展趨勢:整體建築、聯合建築
- 考慮因素:工程地質條件和生產工藝要求等
正文
工業場地 主要的建築工程有:①提升系統,有井塔或井架、提升機房等(見圖);②加工、貯存系統,有井口房、選矸樓、篩分樓或選礦廠、帶式輸送機走廊、礦倉或煤倉、貯礦場或貯煤場、廢石倉或矸石倉、廢石場或矸石場和尾礦庫等;③地面運輸系統,有鐵路、窄軌鐵路、公路等運輸線路及各種線路附屬建築物、構築物,如橋涵、貨物站台,以及行車指揮所等;④通風系統,有通風機房、加熱室風道等;⑤動力供應系統,有變電所、空氣壓縮機房及其附屬構築物和管線;⑥給水、排水及供熱系統,有水源井、水泵房、水塔和水池、鍋爐房、供水管道、排水管道、熱水管網和污水處理設施等;⑦附屬廠房有機修廠、材料庫和設備庫、炸藥庫、坑木場和支柱加工廠、車庫、油脂庫、消防庫房等;行政福利建築,有辦公樓、浴室和更衣室、燈房、井口食堂、人行走廊、醫務室、會議室等。工業廣場建築物正向整體建築、聯合建築發展,以節省土地和投資。
貯礦場或貯煤場 貯存一部分暫時不能外運的礦石或煤的場地。按結構和使用設備可劃分:棧橋式貯礦場、半地下礦倉式貯礦場和扒礦機式貯礦場三類。
廢石場或矸石山 堆置廢石或矸石的場地。場的位置應考慮衛生和安全要求。場的邊界距風井不小於 80m,距公路不小於60m,應遠離居民區和高壓供電線路,並設在下風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