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區使用費

礦區使用費指礦產資源的所有人憑藉其對資源的擁有權,對開採資源收取的特許費用。國際上大多數國家徵收礦區使用費,但由於各國資源情況、開採條件和經濟政策方面的區別,各國徵收礦區使用費的辦法和費率水平各不相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礦區使用費
  • 定義:礦產資源的所有人憑藉其對資源的擁有權,對開採資源收取的特許費用
大體上可歸納為七種徵收方法: (1) 按產量或井口總產值,採用固定費率計征; (2) 按日產量或年產量的高低,採用滑動費率計征; (3) 按水域深淺分檔定率計征; (4) 按近海、外海分檔定率計征; (5) 按油層深度定率計征; (6) 按油質優劣定率計征; (7) 按油田的盈利率定率計征。礦區使用費的繳納,較多國家採用貨幣繳納,也有的國家採用實物繳納。徵收礦區使用費,對於加強資源管理,控制資源的合理開採和有效利用,以及增加財政收入等都有積極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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