磷酸丙吡胺緩釋片,適應症為本品曾用於治療各種心律失常,但由於其促心律失常作用明顯,現僅推薦用於其他藥物無效的危及生命的室性心律失常。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磷酸丙吡胺緩釋片
- 藥品類型:處方藥
- 用途分類:抗快速心律失常藥
成分,性狀,適應症,規格,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兒童用藥,老年用藥,藥物相互作用,藥物過量,藥理毒理,藥代動力學,貯藏,
成分
本品含丙吡胺(C21H29N3O)。
性狀
本品為薄膜衣片,除去膜衣顯白色。
適應症
本品曾用於治療各種心律失常,但由於其促心律失常作用明顯,現僅推薦用於其他藥物無效的危及生命的室性心律失常。
規格
0.1g。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常用量:緩釋片,一次2片(0.2g),一日2次。
不良反應
1.心血管 過量可致呼吸暫停、神志喪失、心臟停搏、傳導阻滯及室性心律失常,心電圖出現P-R間期延長、QRS波增寬及Q-T延長,扭轉型室速及室顫。
負性肌力作用是本品最重要的不良反應,可使50%患者心力衰竭復發或加重,無心力衰竭史者發生心力衰竭的機會少於5%。尚可致低血壓,甚至休克。
2.抗膽鹼作用 是本品最常見的不良反應,有口乾、尿瀦留、尿頻、尿急、便秘、視力模糊、青光眼加重等。
3.胃腸 噁心、嘔吐、厭食、腹瀉。
4.肝臟 膽汁鬱積或肝功能不正常。
5.血液 粒細胞減少。
6.神經系統 失眠、精神抑鬱或失常。
7.其他 低血糖,陽萎,水鈉瀦留,靜注時血壓升高,過敏性皮疹、皮炎,潮紅及紫癲也偶有發生。
負性肌力作用是本品最重要的不良反應,可使50%患者心力衰竭復發或加重,無心力衰竭史者發生心力衰竭的機會少於5%。尚可致低血壓,甚至休克。
2.抗膽鹼作用 是本品最常見的不良反應,有口乾、尿瀦留、尿頻、尿急、便秘、視力模糊、青光眼加重等。
3.胃腸 噁心、嘔吐、厭食、腹瀉。
4.肝臟 膽汁鬱積或肝功能不正常。
5.血液 粒細胞減少。
6.神經系統 失眠、精神抑鬱或失常。
7.其他 低血糖,陽萎,水鈉瀦留,靜注時血壓升高,過敏性皮疹、皮炎,潮紅及紫癲也偶有發生。
禁忌
下列情況應禁用:
1.Ⅱ或Ⅲ度房室傳導阻滯及雙束支傳導阻滯(除非已有起搏器);
2.病態竇房結綜合徵;
3.心源性休克;
4.青光眼;
5.尿瀦留,前列腺肥大為最常見發病原因;
6.重症肌無力。
1.Ⅱ或Ⅲ度房室傳導阻滯及雙束支傳導阻滯(除非已有起搏器);
2.病態竇房結綜合徵;
3.心源性休克;
4.青光眼;
5.尿瀦留,前列腺肥大為最常見發病原因;
6.重症肌無力。
注意事項
1.首次服300mg後0.5~3小時可達治療作用,但不良反應也相應增加;
2.心肌病或可能產生心功能不全者不宜用負荷量,並應嚴密監測血壓及心功能情況。
3.劑量應根據療效及耐受性個體化給藥,並逐漸增量;肝、腎功能不全者及體重輕者應適當減量。
4.服用硫酸奎尼丁或鹽酸普魯卡因胺者如需換用本品,應先停服硫酸奎尼丁6~12小時或鹽酸普魯卡因胺3~6小時。
5.血液透析可清除本品,故透析後可能需加一劑藥。
6.腎功能受損者應依據腎功能適當減量。
7.對診斷的干擾。血糖降低(原因不明);心電圖QRS波增寬,P-R及Q-T間期延長。
8.下列情況應慎用:
(1)對本品過敏者;
(2)Ⅰ度房室或室內阻滯;
(3)腎功能衰竭;
(4)未經治療控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或有心力衰竭史;
(5)廣泛心肌損害,如心肌病等;
(6)低血壓;
(7)肝功能受損者;
(8)低鉀血症。
9.用藥期間應注意隨訪檢查:
(1)血壓;
(2)心電圖:QRS增寬超過25%時應停藥;
(3)心功能監測;
(4)肝、腎功能;
(5)眼壓;
(6)血清鉀(治療前及治療中定期測定)。
2.心肌病或可能產生心功能不全者不宜用負荷量,並應嚴密監測血壓及心功能情況。
3.劑量應根據療效及耐受性個體化給藥,並逐漸增量;肝、腎功能不全者及體重輕者應適當減量。
4.服用硫酸奎尼丁或鹽酸普魯卡因胺者如需換用本品,應先停服硫酸奎尼丁6~12小時或鹽酸普魯卡因胺3~6小時。
5.血液透析可清除本品,故透析後可能需加一劑藥。
6.腎功能受損者應依據腎功能適當減量。
7.對診斷的干擾。血糖降低(原因不明);心電圖QRS波增寬,P-R及Q-T間期延長。
8.下列情況應慎用:
(1)對本品過敏者;
(2)Ⅰ度房室或室內阻滯;
(3)腎功能衰竭;
(4)未經治療控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或有心力衰竭史;
(5)廣泛心肌損害,如心肌病等;
(6)低血壓;
(7)肝功能受損者;
(8)低鉀血症。
9.用藥期間應注意隨訪檢查:
(1)血壓;
(2)心電圖:QRS增寬超過25%時應停藥;
(3)心功能監測;
(4)肝、腎功能;
(5)眼壓;
(6)血清鉀(治療前及治療中定期測定)。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本品可通過胎盤,動物研究未證實有致畸,僅有很輕度的生育力受損。孕婦用藥的臨床經驗也有限,已報導可引起孕婦子宮收縮。研究證明嚙齒類動物乳汁中藥物濃度較血漿濃度高1~3倍。
兒童用藥
小兒常用量:尚未確定。需根據血藥濃度逐漸增量。口服劑量,1歲以下一般每日按體重10~30mg/kg;1~4歲每日10~20mg/kg;4~12歲每日10~15mg/kg;12~18歲每日6~15mg/kg。分3~4次口服。上述劑量僅供參考。
老年用藥
老年人及腎功能受損者應依據腎功能適當減量。
藥物相互作用
1.與其他抗心律失常藥合用時,可進一步延長傳導時間,抑制心功能。
2.中至大量乙醇與之合用由於協同作用,低血糖及低血壓發生機會增多。
3.與華法林合用時,後者抗凝作用可更明顯。
4.與藥酶誘導劑如苯巴比妥、苯妥英鈉及利福平同用,可誘導本品的代謝,在某些患者中本品可誘導自身的代謝。
2.中至大量乙醇與之合用由於協同作用,低血糖及低血壓發生機會增多。
3.與華法林合用時,後者抗凝作用可更明顯。
4.與藥酶誘導劑如苯巴比妥、苯妥英鈉及利福平同用,可誘導本品的代謝,在某些患者中本品可誘導自身的代謝。
藥物過量
口服丙吡胺過量可引起呼吸暫停、意識喪失、心律失常和自主呼吸消失。嚴重者可致死。血清丙吡胺達中毒水平時,可發生心電圖QRS波和Q-T間期增寬,充血性心力衰竭惡化,低血壓,不同種類和程度的傳導異常,心動過緩,最終導致心臟驟停。
發生心臟停搏或傳導阻滯時可靜滴異丙腎上腺素或用心室起搏;
心臟呈現異常激動時,治療目的是減輕或終止心動過速並防止發展成室顫,不宜用奎尼丁、普魯卡因胺及胺碘酮等使Q-T間期延長的藥物,可用利多卡因或苯妥英鈉;對Q-T間期延長伴扭轉性室性心動過速,可用異丙腎上腺素,補鉀補鎂,臨時起搏,如仍不能終止,應採用電除顫;
低血壓時可靜滴異丙腎上腺素,應同時注意糾正電解質紊亂、酸中毒等;
其他治療措施與一般藥物中毒及過敏反應處理原則大致相似,首先應停藥,對過量者必要時洗胃、服大量高滲液減少吸收。血液透析也可能有益。
發生心臟停搏或傳導阻滯時可靜滴異丙腎上腺素或用心室起搏;
心臟呈現異常激動時,治療目的是減輕或終止心動過速並防止發展成室顫,不宜用奎尼丁、普魯卡因胺及胺碘酮等使Q-T間期延長的藥物,可用利多卡因或苯妥英鈉;對Q-T間期延長伴扭轉性室性心動過速,可用異丙腎上腺素,補鉀補鎂,臨時起搏,如仍不能終止,應採用電除顫;
低血壓時可靜滴異丙腎上腺素,應同時注意糾正電解質紊亂、酸中毒等;
其他治療措施與一般藥物中毒及過敏反應處理原則大致相似,首先應停藥,對過量者必要時洗胃、服大量高滲液減少吸收。血液透析也可能有益。
藥理毒理
本品屬Ⅰα類抗心律失常藥。其電生理及血流動力學類似奎尼丁,具有抑制快鈉離子內流作用,延長動作電位及有效不應期,減低心房和附加束的傳導速度,降低心肌傳導纖維的自律性,抑制心房及心室肌的興奮性,減低心肌收縮力。此外有較明顯的抗膽鹼作用,故可能使竇房結頻率及房室交界區傳導速度加快,但原有病態竇房結綜合徵或房室傳導障礙者病情仍可加重。
藥代動力學
口服後本品與常釋片生物利用度相似,吸收良好,可達90%。廣泛分布於全身,表觀分布容積(Vd)為3.0~5.7L/kg。蛋白結合率依血藥濃度而異,約為35%~95%。半衰期(t1/2)約(11.7±4.7)小時,腎肌酐清除率低於每分鐘40ml時為10~18小時。一次口服300mg後30分鐘至3小時可達治療作用,(4.9±1.4)小時血藥濃度達峰值。血藥峰值按體重口服300mg時為(3.2±0.6μg/ml)。治療血藥濃度為3~7μg/ml。口服後血藥濃度曲線平穩,一次給藥可維持藥效12小時。在肝內代謝脫去異丙基,其血漿濃度為原藥的1/10。主要經腎排泄,總排除達65%~96%,47%~67%為原形,11%~37%為代謝物。口服後80%在12~14小時內排出。尿液pH值不影響清除,糞便中排出8%~45%。中毒血藥濃度在人體尚未確定,一般認為超過10μg/ml就易出現不良反應。
貯藏
遮光、密閉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