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江區暴雨“三個叫應”服務制度

《碧江區暴雨“三個叫應”服務制度》是2016年碧江區人民政府為紮實做好碧江區強降水天氣服務工作,最大限度減輕人民民眾生命財產損失熱制定的服務制度。

碧江區暴雨“三個叫應”服務制度
為紮實做好我區強降水天氣服務工作,最大限度減輕人民民眾生命財產損失,按照汛期期間氣象服務工作要求,堅持做到根據不同區域和不同強降水量級標準,利用座機或手機叫應相應領導及人員,提前做好防範應對災害工作。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碧江區暴雨“三個叫應”服務制度。
一、暴雨“三個叫應”標準
叫應服務堅持“嚴密跟蹤、屬地為主、分級叫應、準確及時”的原則。
(一)碧江區轄區內暴雨“三個叫應”標準
1.轄區內有站點持續短時強降水達到50毫米及以上且可能持續時,叫應區政府辦聯繫副主任及區政府應急辦、區防汛辦;
2.轄區內有站點持續短時強降水達到100毫米及以上且可能持續時,叫應分管副區長、區政府辦主任、區政府辦聯繫副主任和區政府應急辦、防汛辦、水務局、國土分局、消防大隊、交警大隊等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
3.轄區內有站點持續短時強降水達到150毫米及以上且可能持續時,叫應區委書記、區長、分管副區長、區政府辦主任、區政府辦聯繫副主任和區政府應急辦、防汛辦、水務局、國土分局、消防大隊、交警大隊等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
(二)小江河流域暴雨“三個叫應”標準
1.小江河流域上游江口縣怒溪、桃映、地樓、蘇家莊和松桃縣普覺、沙壩河、牛郎、賽英,以及本區內和平等站點持續短時強降水達到100毫米及以上且可能持續時,叫應分管副區長、區政府辦主任、區政府辦聯繫副主任和區政府應急辦、防汛辦、水務局等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
2.小江河流域上游江口縣怒溪、桃映、地樓、蘇家莊和松桃縣普覺、沙壩河、牛郎、賽英,以及本區內和平等站點持續短時強降水達到150毫米及以上且可能持續時,叫應區委書記、區長、分管副區長、政府辦主任、區政府辦聯繫副主任和區政府應急辦、防汛辦、水務局、消防大隊、交警大隊等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
(三)大江河流域暴雨“三個叫應”標準
1.大江河流域上游江口縣梵淨山、黑灣河、凱文、快場、實驗場、盤溪、沖底、太平、雲舍、江口、壩盤和本區壩黃等站點持續短時強降水達到100毫米及以上且可能持續時,叫應分管副區長、區政府辦主任、區政府辦聯繫副主任和區政府應急辦、防汛辦、水務局等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
2.大江河流域上游江口縣梵淨山、黑灣河、凱文、快場、實驗場、盤溪、沖底、太平、雲舍、江口、壩盤和本區壩黃等站點持續短時強降水達到150毫米及以上且可能持續時,叫應區委書記、區長、分管副區長、政府辦主任、區政府辦聯繫副主任和區政府應急辦、防汛辦、水務局、消防大隊、交警大隊等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
二、暴雨監測及“叫應”方式
區氣象局防災減災中心利用天氣雷達,對全區區域自動站點以及錦江河上游松桃縣、江口縣相關自動站點實行全天24小時監測、監控、分析和統計,當強降水達到“叫應”量級時,由值班人員利用座機、手機及手機簡訊、傳真等方式叫應區政府應急辦、區防汛辦,由區政府應急辦、區防汛辦開展“直通式”的叫應服務。
三、暴雨“三個叫應”工作要求
區政府各工作部門、鄉(鎮、街道)及村(社區)主要負責人為暴雨災害防禦第一責任人,汛期期間必須保證手機24小時暢通,落實好“三個叫應”服務制度,將暴雨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因工作失職,導致“三個叫應”工作出現重大延誤或失誤,“三個叫應”服務制度落實不到位,造成嚴重後果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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