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審判前沿問題研究

破產審判前沿問題研究

《破產審判前沿問題研究》是2012年11月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霍敏。

基本介紹

  • 書名:破產審判前沿問題研究
  • 作者:霍敏
  • 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2年11月
  • 頁數:404 頁
  • 定價:65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0905711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法律的生命不在於邏輯,而在於經驗。”面對日新月異的社會發展、紛繁複雜的社會矛盾,法律則永遠是一部有待完善的作品,它始終無法窮盡並覆蓋現實社會無限而複雜的問題。破產審判尤甚。企業破產法施行僅五年時間,相關的配套制度尚不完善,關於破產法的理論研究及實踐探索均有待於深入發展。深圳中院的破產審判法官以推動破產法的成長和發展為己任,在繁忙的工作之餘,梳理了審判實務中的疑難問題,蒐集了相關典型案例,以企業破產法的條文規定作為框架,將案例作為切入方式,形成了《案例審判實務叢書:破產審判前沿問題研究》,既有對相關法學理論的引介,又有對典型案例的評析,以及處理某類實務問題的倡導性做法,這是對既往審判經驗的有益總結,是對企業破產法實施五年的全面回顧,更是對破產審判所面臨挑戰的積極回應,是總結回顧後的一次重新出發。

圖書目錄

一、總 則
如何認定企業具備破產清算原因
二、申請和受理
如何對破產申請進行審查
同時或先後對同一債務人提出破產清算、重整、和解申請時
法院應如何處理
職工債權人是否可以對債務人提出破產申請
破產衍生訴訟的原、被告雙方均為破產企業時如何確定管轄權
受理破產申請後宣告破產前,可否準許當事人撤回破產申請
三、管理人
法院如何採取競爭方式指定管理人
關聯公司破產案件如何指定管理人
如何對管理人履行職責進行監督
債務人自行管理的重整案件中管理人應當履行哪些職責
無產可破案件如何確定管理人報酬
重整案件如何確定管理人報酬
四、債務人財產
什麼情形下債權人可行使破產抵銷權
取回權的行使應當符合什麼條件
五、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
受理破產申請後的哪些費用可以作為破產費用
受理破產申請後的哪些債務可以作為共益債務
六、債權申報
懲罰性債權是否作為破產債權
連帶債務人數人破產的,其債權人是否有權就全部債權分別
在各破產程式中受償
如何審查確認擔保權人對破產人特定財產享有的擔保物權
“此前已進行的分配”如何界定
如何審查債權人在重整程式終止後補充申報的債權
職工債權是否列入債權表提交債權人會議核查
如何審查債務人的關聯方申報的債權
七、債權人會議
如何確定債權人的表決權、臨時表決權
債權人如何行使對債權人會議決議的異議權
債權人會議可以授權債權人委員會行使哪些職權
八、重 整
如何認定企業具備重整條件
如何對重整申請進行審查
如何制定重整計畫草案
重整程式中如何調整出資人權益
如何製作債權調整方案和債權受償方案
管理人管理財產和營業事務模式下的公司治理結構
法院強制批准重整計畫草案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重整程式終結的標準如何確定
九、和 解
適用和解程式的條件
法院對和解協定如何進行審查和認可
宣告債務人破產後債務人能否與債權人、第三人達成和解
十、破產清算
破產財產的處置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採取拍賣以外的其他變價方式
破產財產的分配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採取實物分配的方式
因存在清算障礙而無法清算或無法全面清算的案件應當如何處理
如何處置登記在他人名下的破產財產
無產可破案件應當如何清算
民辦學校如何進行清算
在破產清算過程中,能否通過懸賞、轉讓對外應收賬款等方式追收資產
如何處理抵押權和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衝突的問題
如何處置破產企業對外投資形成的股權
十一、法律責任
債務人下落不明或者財產狀況不清導致無法清算時,股東應當承擔什麼責任
公司虛假破產的情況下如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