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作業,以各種手段毀壞軍事目標和建築物的行動。通常在敵人控制的地區或敵人即將進入的地區有計畫地實施。根據目的、任務、行動的地區、敵人對目標的警衛情況的不同,決定作業分隊的兵力和編組。當在合成軍隊戰鬥編成內執行工程保障任務中的破壞作業時,可由工兵部隊派出爆破分隊或小組實施;或由經過專門訓練的步兵分隊實施。當進入敵占區單獨行動執行破壞作業任務時,可以工兵(爆破)分隊為主,並加強步兵(火力分隊)和偵察、通信人員編成爆破隊實施;或由敵後游擊隊、民兵組織實施。大規模的破壞作業多屬於獨立的有組織、有計畫的破壞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