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型

基本介紹

2017年1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發布《教育部關於“十三五”時期高等學校設定工作的意見》(教發〔2017〕3號)提出,探索構建高等教育分類體系,以人才培養定位為基礎,我國高等教育總體上可分為研究型、套用型和職業技能型三大類型。研究型高等學校主要以培養學術研究創新型人才為主,開展理論研究與創新,學位授予層次覆蓋學士碩士博士,且研究生培養占較大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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