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信息
(1908-1992) 國民黨少將法庭
庭長、法官。福建
林森人。福建法政專門學校及
政治大學畢業。後到南京受訓,參加司法官考試以第一名錄取,有“福建才子”美譽。
主要事跡
24歲那年,任上海法院法官,不久調升上海高院法官,抗戰時期,日軍入侵上海,命其執掌偽法庭庭長,不從,逃至安徽。後在
上海法學院、法政學院等學校教授法學。
抗戰勝利後,受命主審漢奸
陳公博、
繆斌等案,表現傑出,獲擢升為國防部審判戰犯
軍事法庭少將庭長,擔任重要日軍戰犯
谷壽夫、
酒井隆等案的審判工作以及偵訊間諜
川島芳子並將其口供提供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作為戰犯
土肥原賢二之定罪要證,因調查證據詳盡,享譽中外。有關
南京大屠殺一案,所主持的軍事法庭實地收集了大量的證據,包括1000以上倖存者的口述紀錄,國際友人的作證等等,確定日軍在南京一地屠殺了近30
萬非武裝的中國人。1949年去台灣。退職專任法律人。1992年逝世於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