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縣衛生局

石泉縣衛生局

根據《中共安康市委辦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石泉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安辦字〔2010〕61號),設立縣衛生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泉縣衛生局
  • 所在地區:石泉縣
  • 局長:1名
  • 副局長:2名
職能,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職能

一、石泉縣衛生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縣衛生局食品衛生許可、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劃給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三)將縣衛生局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職責劃給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四)增加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職能。
二、石泉縣衛生局主要職責
(一)推進醫藥體制改革。貫徹中、省、市衛生工作方針和相關法律法規,擬訂全縣衛生改革與發展目標、規劃和政策。
(二)貫徹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貫徹國家藥物政策,擬訂全縣國家基本藥物使用的相關配套政策及組織指導管理實施工作。
(四)統籌規劃和協調全縣衛生事業發展,合理配置衛生資源,負責編制和組織實施區域衛生規劃,全縣衛生事業發展規劃。
(五)組織擬訂並實施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六)擬訂全縣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七)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
(八)負責衛生應急工作,擬訂衛生應急預案和制定衛生應急政策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九)貫徹國家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擬訂全縣規範性檔案,負責編制和組織實施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促進中西醫均衡協調發展。
(十)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十一)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技術、醫療質量和采供血機構管理的政策、規範、標準,建立全縣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石泉縣衛生局內設4個內設機構。
(一)石泉縣衛生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秘與公文管理、政務信息、檔案、計畫生育、安全衛生、接待服務和組織協調工作;承擔部門黨建、精神文明、紀檢監察、黨風廉政、信訪維穩和工青婦等工作。
(二)石泉縣衛生局規劃財務信息股
負責編制全縣衛生事業發展規劃,推動區域衛生規劃工作;負責衛生信息網路建設、衛生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工作。
(三)石泉縣衛生局業務股
負責擬訂全縣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服務有關政策、規範、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對重大傳染病、地方病的綜合防治及傳染病疫情信息報送工作;負責指導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其他突發事件實施預防控制;負責衛生技術人員培訓及醫療技術的引進和推廣。
(四)石泉縣衛生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副科級規格,編制3名(行政編制2名,事業編制1名),其中主任1名。主要負責擬訂全縣愛國衛生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履行工作職責,開展民眾性愛國衛生活動;負責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人員編制

石泉縣衛生局機關行政編制8名(含愛衛辦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委書記1名。工勤人員(司機)2名。

其他事項

(一)職業衛生監管的職責分工。縣衛生局負責按照職業衛生地方性法規規章、職業衛生標準,規範職業病的健康檢查和職業病診斷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縣衛生局、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完善協調機制,加強配合,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二)管理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縣衛生監督所、縣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縣衛生工作者協會辦公室及縣醫院、縣中醫院、縣婦幼保健院、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鄉鎮衛生院等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和人員編制規定另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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