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石泉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石泉縣工商行政管理局成立於1980年,肩負著服務石泉經濟發展、維護流通環節食品市場安全及市場經濟秩序正常運行、依法開展行政執法,保護消費者權益等職能工作。目前全系統在職幹部70人,內設辦公室、政策法規股、市場規範管理股、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股、商標廣告管理股、政治工作股等6個行政股室和註冊分局、經濟檢查大隊、12315消費申訴舉報中心事業單位3個;掛靠有縣個體勞動者協會、縣私營企業協會、縣消費者協會三個社會團體。下設城關、城郊、池河、後柳、熨斗、饒峰、迎豐7個派出副科級建制工商所(其中城關、城郊工商所合署辦公,熨斗、後柳工商所合署辦公,池河、迎豐工商所合署辦公),負責石泉縣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泉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 成立時間:1980年
  • 性質:政府機構
  • 地址:安康市石泉縣城關鎮迎賓路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財統室,政策法規股,政治工作股,市規範管理股,商標廣告監督管理股,食品流通監督管理股,註冊分局,“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經濟檢查大隊,人員編制,基層工商所,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有關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在本轄區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責任。
(三)承擔依法規範和維護轄區各類市場經營秩序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
(四)承擔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責任,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和處理及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承擔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監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職責。
(六)負責對本轄區範圍內的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實施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
(七)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承擔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利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相關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
(八)負責依法對本轄區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九)負責依法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
(十)指導本轄區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
(十一)負責本轄區商標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指導企業、單位和個人的商標註冊行為,負責特殊標誌、官方標誌專用權的保護。
(十二)負責本轄區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基礎信息,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十三)負責本轄區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為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提供服務。
(十四)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內設監察室)
工作職責:負責機關日常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文秘與公文的管理、辦公自動化、重要檔案的起草、新聞發布、政務信息、機要、保密、檔案、信訪發布保衛和接待工作;負責擬定基本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檢查實施。
監察室負責對全體工商人員的廉政教育和各類違紀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和行業作風建設工作;負責系統內違法、違規、違章、違紀方面的信訪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全體工商人員貫徹執行國家政策、財經紀律的情況;負責監督檢查全體工商人員貫徹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情況;負責開展執法監察工作。

財統室

工作職責:負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和固定資產、裝備、信息化建設及房改管理工作;負責本局機關的財務統計管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政策法規股

工作職責:制定貫徹落實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的具體辦法;負責法制宣傳、培訓、諮詢工作;組織開展工商行政管理執法監督和檢查工作;承擔或參與同級案件核審、行政複議、應訴、聽證和行政賠償案件辦理工作;配合上級機關查處經濟處罰案件的協調、調查及交辦案件的查處工作。

政治工作股

工作職責:負責局機關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工資管理、出國政審及專業技術職務的管理工作;承辦局機關和工商所的領導幹部的考察、培養、選拔、交流、任免等具體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年度考核、獎懲工作;調查研究幹部隊伍建設等,編制幹部職工教育培訓和人才開發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黨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宣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市規範管理股

工作職責:擬定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具體措施、辦法;承擔規範維護各類市場主體經營行為工作;監督管理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工作;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組織實施對各類市場經濟秩序和經紀人、經紀組織的監督管理;組織、指導市場的專項治理活動;組織對各類市場及展銷活動的登記工作;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查處利用契約進行的違法行為;組織開展重契約、守信用活動;組織指導契約行政監督管理工作;

商標廣告監督管理股

工作職責:研究擬定註冊商標和廣告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承擔全縣註冊商標的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負責特殊標示、官方標示專用權的保護;監督管理廣告活動,依法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指導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食品流通監督管理股

工作職責擬定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承擔全縣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質量監測及相關準入工作,承擔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和食品安全案件查處工作。

註冊分局

工作職責:負責貫徹落實各類企業、個體和私營經濟管理的法律、法規的實施工作;依照有關法規和規定,負責各類企業的登記註冊、審定、核准、頒發證照、實施年檢;監督檢查企業、個體工商戶的登記註冊和日常監管工作,查處登記註冊中的違法違章行為;指導個體勞動者協會和私營企業協會工作。

“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

工作職責:負責受理消費者投訴、申訴工作;受理侵害消費者權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及其它經濟違章行為的舉報,調解消費者權益爭議;負責查處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指導消費者協會工作。

經濟檢查大隊

工作職責:依法查處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從事生產經濟活動的單位及個人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的案件;查處假冒偽劣商品、走私販私不正當競爭等經濟違法違章案件;負責重大經濟違法案件查處工作的協調、配合和交辦案件的查處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人員編制

石泉縣工商行政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1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
工勤人員(司機)2名。

基層工商所

石泉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基層工商所為石泉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派出機構,全縣共設定7個基層工商所,均為副科級規格,共核定行政編制33名,副科級領導職數7名。工勤(司機)崗位7名(各所1名)。

其他事項

(一)石泉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分局是縣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屬股級事業單位,事業編制4名,經費由縣財政全額預算。主要負責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對各類外商投資主體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實施監督管理;實施企業年度檢驗工作和個體工商戶驗照工作;負責企業登記管理信息庫的建立和企業登記信息的分析、公開等工作,承擔各類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信用分類管理工作;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指導個體勞動者協會和私營企業協會工作。
(二)石泉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檢查大隊是縣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屬股級事業單位,事業編制5名,經費由縣財政全額預算。受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委託授權,主要負責: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負責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打擊傳銷聯合行動。
(三)石泉縣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是縣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屬股級事業單位,事業編制4名,經費由縣財政全額預算。主要負責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案件;負責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工作;指導系統12315網路體系建設工作;指導消費者協會工作。
(四)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牽頭建立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縣農業局負責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和進出口食品安全的監管。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各部門要密切協同,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五)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環節許可工作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許可的監督管理。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生產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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