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asbestos cloth
用
石棉纖維紡織而成的布。由於具有不燃性,燃之可去布上污垢,所以中國早期史書中常稱之為“
火浣布”或“
火烷布”。中國對石棉的開採利用較其他各國為早。漢代以前即有關於火浣布的記載,《列子》:“
周穆王大征西戎、西戎獻
錕鋙之劍、火浣之布。……火浣之布、浣之必投於火、布則火色、垢則布色,出火而振之、皓然凝乎雪。”到元代,中國在石棉的開採、石棉布的織制和清潔方面已具有相當高的技術水平。石棉布的品種和規格較多,
織物組織有
平紋、
斜紋和山形斜紋等,織物的重量範圍為100~1000克/米2,厚0.4~2.5毫米。石棉布具有良好的耐火隔熱性能,常用作汽車、飛機、火車的防火、隔熱材料,在製冷設備、焊接工保護服、劇場銀幕、消防、煉鋼等方面都得到套用。
型號分類
(1)SB-16;
(2)SB-19;
(3)SB-24;
(4)SB-28;
(5)SB-32。
註:①“SB”系石棉布的
漢語拼音字的縮寫。“S”表示
石棉,“B”表示布。
②夾金屬絲的石棉布,
銅絲用“T”,鉛絲用“Q”表示,加注於上列SB兩拼音字母之後 。
有塵石棉布
石棉布的主要用途,除了製造各種耐熱、防腐、耐酸、耐鹼等材料外,還利用它做化工過濾材料及電解工業
電解槽上的隔膜,材料以及
鍋爐、氣包、機件的
保溫隔熱材料,在特殊場合用它做防火幕,還直接用於各種熱設備和熱傳導系統做包紮
保溫材料。石棉布是用優質的石
棉紗交織而成。適用於各種熱設備和熱傅道系統作保溫,
隔熱材料或加工成其它石棉製品。
電解石棉布
用途:各種熱設備做保溫隔熱,橡塑製品的加強材料和複製各種石棉製品。
性能:表面織紋平整,光潔,耐鹼性強,耐高溫,
抗拉強度高。
耐火布
耐火布是一種耐高溫的無機纖維布。
軟化點接近1700℃,可以長期在1200℃環境下使用,在1450℃條件下工作3小時仍保持完好狀態。可用於航天防熱
燒蝕材料,高溫
絕熱材料,高溫氣體吸塵,液體過濾,金屬熔體過濾的淨化材料。表面處理後的耐火布,在原功能不變的情況下,又增加了可縫紉功能,可用於製做各種規格的防火服裝、
防火毯、
高溫設備的遮蓋物等。
技術條件
石棉布的規格尺寸、經緯
密度、單位面積
重量、織紋結構及允許公差,必須符合表1規定 :
表1
毫米根數/100毫米
不少於不少於公斤/米2不大於結構
尺寸允許尺寸允許SB-16SB-24SB-16SB-24
公差公差SB-19SB-28SB-19SB-28
SB-32SB-32
1000
1?5±0.21200±20807240361.10平紋
1500
1000
2?0±0?21200±20726436321.50平紋
1500
2?5±0?21000±20646032301?90平紋
3?0±0?21000±20565228262?30平紋
3?0±0?21000±20848460602?40平斜紋
註:①特殊品種規格,按供需雙方協定製造。
②夾金屬絲石棉布單位面積重量不作規定。
石棉布的燒失量必須符合表2規定:
表2
SB-1616
SB-1919
SB-2424
SB-2828
SB-3232
註:夾金屬絲的石棉布的燒失量不包括金屬線在內。
石棉布的抗拉強度,不得低於表3規定;加熱後抗拉強度不得低於表4規定:
表3
型號SB-16SB-19SB-24SB-28SB-32
強度公斤附註
厚度毫米經向緯向經向緯向經向緯向經向緯向經向緯向
1?550255025452045204520
2?060306030472247224722
2?570357035502650265026
3?080408040603060306030
3?090509050804580458045平斜紋
表4
型號SB-16SB-19SB-24SB-28SB-32
試驗溫度℃
強度公斤附註
厚度毫米經向緯向經向緯向經向緯向經向緯向經向緯向
1?525132513188167146
2?030153015199178147
2?5351835182010189158
3?04020402024122111189
3?045254525321828162414平斜紋
註:①
銅絲石棉布的抗拉強度和加熱後抗拉強度,應不低於表3和表4規定。
②夾其它金屬絲石棉布的抗拉強度和加熱後抗拉強度,不作規定。
石棉布的水分應不大於3.5%。如超過,允許扣除超過部分計量,但最高不得大於5.5%
石棉布表面應潔淨、平整、織紋清晰。不允許有缺經、
缺緯、
跳線和線頭明顯外露等織造上的缺陷。
檢驗方法
幅寬測定:將石棉布攤放在平台上,用直
尺任測三點,每點間距不得少於1米。以三點的平均值作為測定結果。
厚度測定:採用精度0.02毫米
遊標卡尺,任測三點,每點間距不得少於200毫米。以三點的平均值作為測定結果。
單位面積重量測定:離布邊100毫米裁取100×100毫米試樣三塊,在105~110℃溫度條件下烘乾至恆重,分別在
天平上稱量,準確至0.01克。單位面積重量按下式計算:
G1
AW=———
10
式中:AW——單位面積重量,公斤/米2;
G1——試樣恆重量,克。
以三個試樣的平均值作為測定結果。
經緯密度測定:以測定過單位面積重量的試樣,用抽線法計量每塊試樣的經、續根數。
以三個試樣的平均值作為測定結果。
燒失量測定:裁取3~5克試樣三份,在105~110℃溫度條件下烘乾至
恆重,分別在
天平上稱量,準確至0.001克。然後置於
高溫爐中,在750~800℃溫度條件下灼燒30分鐘,取出
後待至紅色消褪,移入玻璃
乾燥器中冷卻,再行稱量。燒失量按下式計算:
G1-G2
SS=—————×100
G1
G1——試樣恆重量,克;
G2——試樣灼燒後的重量,克。
以三個試樣的平均值作為測定結果。
抗拉強度測定:離布邊100毫米處裁取,尺寸為150×170毫米,經、緯向試樣各三條,用抽線法使布條寬為50毫米,每邊多留邊線2~4根,測定時不得夾入夾具內。
拉力機夾具速度每分鐘為100±10毫米,夾具間距離為100毫米。經、緯向抗拉強度各以三個試樣的平均值作為測定結果。
加熱後的抗拉強度測定:用第12條方法樣,放在熱風烘乾箱內,按試驗溫度(±10℃)加熱30分鐘。取出後放入玻璃
乾燥器中冷卻,再以第12條測定方法測定。以三個試樣的平均值作為測定結果。
水分測定:裁取3~5克試樣三份,分別在天平上稱量,在105~110℃溫度條件下工業化乾至
恆重,準確至0.001克。水分含量按下式計算:
G-G1
SF=———×100
G
式中:SF——水分,%
G——試樣原重量,克;
G1——試樣恆重量,克。
驗收規則
同一品種,同一規格的石棉布,以500
公斤為一批,不足500公斤按一批計。
每一批石棉布取一卷作外觀質量、規格尺寸檢驗。同時裁取200~300毫米長度一段作物理性能測定。
石棉布經檢驗,如有任何一項未達到技術條件的規定時,再取數量為原樣二倍的試樣對該項指標進行復驗。如仍未符合規定,則該批產品為
不合格品。
包裝與標誌
石棉布每卷重25~50公斤,但必須燦一品種同一規格。每卷內允許有不短於5米長的布一段。
每卷石棉布應先用包裝紙包裹,然後以麻布或其它包裝材料包裹。
每卷石棉布應有下列標誌:
(1)製造廠名稱和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