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家莊市長安區民政局
- 外文名:Shijiazhuang Chang'an District Civil Affairs Bureau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民政事業發展法律法規、政策、規劃;擬訂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貫徹落實全市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監督管理辦法,依法對全區社會組織進行管理和監督檢查,負責區社會組織黨委日常工作。
(三)貫徹落實全市社會救助有關政策和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四)貫徹落實全市社區建設政策及基層民眾自治管理辦法;指導城鎮社區治理體系和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貫徹落實全市行政區劃、行政區城界線管理和地名管理辦法,負責全區行政區劃調整及鎮、街道辦事處的設立、命名、撤銷、更名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初審報批工作,負責街路、門牌編碼管理及居民區和大型建築命名、更名的初審報批工作,負責行政區域界線勘察和管理工作,承擔區地名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六)負責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推進婚俗改革,指導婚姻登記機關做好相關工作。
(七)貫徹落實全市殯葬管理政策法規、殯葬服務規範,推進殯葬改革,指導殯葬服務機構做好相關工作。
(八)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區養老服務工作。貫徹落實全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會同相關部門做好殘疾人權益保護相關工作,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
(十)貫徹落實全市兒童福利、兒童救助相關政策和標準負責兒童收養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困境兒童保障工作。
(十一)負責促進全區慈善事業發展,貫徹落實慈善信託、慈善組織活動管理辦法,組織開展慈善捐助工作,指導慈善幫扶工作。
(十二)貫徹落實全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志願服務規範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負責全區民政綜合執法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區民政局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民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地區、領域和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職責分工
與區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區衛生健康局負責落實全區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擬訂全區民政工作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督辦,負責機關文電、信息、會務、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政務公開、老幹部服務、後勤保障等工作,承辦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答覆工作,指導所屬單位老幹部服務工作;負責中央和省、市撥付的民政事業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民政統計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
(二)社會救助和基層政權社區建設科。負責貫徹落實全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落實中央和省、市級有關困難民眾救助補助資金監管工作,負責城鎮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全區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救助相關辦法;貫徹落實全市社區建設政策和基層民眾自治管理辦法,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鎮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負責城鎮社區治理體系和能力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推動村(居)民自治、村(居)務公開;組織、指導街鎮和基層民眾自治組織、社區幹部培訓工作,負責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和社區幹部表揚表彰工作。
(三)養老服務和慈善事業科。擬訂全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全市養老服務體系政策、標準,負責全區老年人福利、養老服務、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工作,負責養老機構床位補助的審核上報和發放工作,負責政府購買服務居家養老補貼的審批、發放,負責高齡老人生活補貼的審批、發放工作;負責民政系統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依法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指導督促民政系統做好安全生產、消防等工作;貫徹落實促進全市慈善事業發展相關政策、措施,負責本區慈善事業的促進工作,組織開展慈善捐助工作,指導慈善幫扶工作。
(四)社會事務和兒童福利科。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貫徹落實全區殯葬、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負責婚姻登記工作,依法辦理轄區內的結婚、離婚登記,補發婚姻登記證;負責落實殘疾人社會福利工作,審批和發放殘疾人生活補貼和護理補貼;負責對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開展活動情況進行監管;負責全區民政行政執法工作;承擔區社會組織黨委的日常工作,指導全區社會組織黨群建設工作;負責貫徹落實社會工作發展規劃、志願者服務規範和標準,負責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指導開展志願服務活動;負責全區行政區劃調整及鎮、街道辦事處的設立、命名、撤銷、更名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初審報批工作,負責街路、門牌編碼管理及居民區和大型建築命名、更名的初審報批工作,負責行政區域界線勘察和管理工作,負責地名檔案管理工作,負責編印和審查全區行政區劃圖和標準地名的書圖資料,組織開展地名公共服務工程建設,承擔區地名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貫徹落實全市兒童福利、兒童收養和兒童救助相關政策,負責困境兒童保障工作,負責兒童福利和收養登記工作。
行政編制
石家莊市長安區民政局機關行政編制12名,股級領導職數4名。科級領導職數設定另行明確。
石家莊市長安區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石家莊市長安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石家莊市長安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2月14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