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長安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石家莊市長安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石家莊市長安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簡稱區城管綜合行政執法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機構規格正科級,加掛石家莊市長安區城市管理局、石家莊市長安區園林局牌子。

根據《中共石家莊市委辦公廳、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石家莊市長安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石辦字〔2018〕81號),制定本規定。

2021年4月,被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表彰為“河北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家莊市長安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 外文名:Shijiazhuang Chang'an District City Administration Comprehensive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Bureau
  • 辦公地址:石家莊市長安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領導機構:石家莊市長安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關於城市管理相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城區管理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區管道路維護管理;負責配合市級的城區市政設施改造工作,負責區管市政道路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安全監督檢查,驗收和移交工作。
(三)負責制訂市政基礎設施日常管護作業標準和市容環境衛生質量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城區市政基礎設施日常管護、市容環境衛生、行政執法等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和考核評比;擬訂城區市政道路日常管護資金使用計畫,並監督管理和組織實施。
(四)負責指導、協調、考核城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負責組織城市管理專項活動和重大執法活動。
(五)負責城區節水行業管理工作。
(六)負責城區沿街建築物、構築物立面及門店的改造、裝飾裝修、沿街實體牆改造和沿街樓宇立面清洗保潔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城區夜景、戶外廣告以及門店牌匾設定的監督管理工作。
(七)負責城區生活垃圾的清運;負責管轄公廁的清掏和管理工作;參與城區開發和城區改造中有關環衛設施配套項目建設竣工驗收;協調城區環衛基礎設施處理能力建設。
(八)負責轄區集中供熱、“氣代煤、電代煤”方面管理工作。
(九)負責城區便道非機動車停放管理工作。
(十)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指導街鎮容貌整治、環境衛生、綜合執法、垃圾處理等工作。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城區建設行業涉及本部門的相關專業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工作。
(十三)擬訂轄區園林綠化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園林綠化方面法規、政府規章;負責組織義務植樹活動和重大節日、活動期間的擺花工作。
(十四)負責落實轄區綠地系統規劃,負責區管街道、公園的提升改造和日常管護工作。
(十五)負責轄區單位庭院、居住小區內綠化指導工作;負責省、市級園林式單位庭院和居住小區的申報工作;負責轄區單位庭院、居住小區內樹木修剪和死樹清理的備案。
(十六)實施與以下範圍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有關的行政強制措施:
1、市容環境衛生、市政公用設施、園林綠化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
2、城鄉規劃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臨時建設工程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在城市規劃區內進行臨時建設逾期不拆除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3、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城市建成區內露天燒烤污染和在企業廠區外公共場地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沙石、灰土等物料未採取環境保護措施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4、工商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在城市建成區專業市場外城市道路、綠地、公園、廣場、街頭空地等公共場所無照商販經營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5、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對城市建成區內非機動車輛亂停亂放影響交通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6、行使省政府決定調整的城市管理領域的其它行政處罰權。
7、區、街鎮具體執法範圍的劃分按區政府有關檔案執行。
(十七)負責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指導街鎮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隊伍規範執法、文明執法。研究擬訂城區管理和綜合執法資金計畫;指導街鎮城管綜合行政執法隊伍正規化建設。
(十八)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
負責機關內部運轉的綜合協調和對外聯絡工作;負責本系統有關會議的組織安排;督促上級機關工作部署和局會議決議事項的落實;負責局機關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公文處理、文印、通訊、信息、印章管理、文書檔案、保密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負責黨建、宣傳、綜治、群團工作;負責辦公用品和執法裝備採購、固定資產管理、接待、車輛管理等機關行政事務;負責局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局財務會計的編報、審核、匯總、上報工作;負責局日常行政費用收入和支出的管理;負責罰沒款收繳和票據的管理;負責局固定資產購置的審核、賬目管理和服裝購置,辦理固定資產的核實、報廢、轉出等手續;負責工資管理、人事檔案管理和城管協管員的管理。
(二)法制科
負責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套用法律、法規的解釋和諮詢工作;負責執法案件的審核和執法文書的印製、發放和規範管理;負責執法案卷的整理、裝訂及保管;負責證據先行登記保存(扣押)物品的管理;負責行政執法錯案責任追究和行政執法案件的聽證、複議和行政訴訟;負責全區城管隊伍執法證件的管理和年審;組織開展執法培訓和機關普法工作;負責兩法銜接工作。
(三)執法監督科
負責全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的規範化建設工作;負責對全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中的不作為、亂作為現象及違章違紀問題進行調查處理;負責受理相對人對行政執法行為的投訴、舉報和核實工作;負責上級交辦案件的督促、落實和反饋;負責全區性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活動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工作;負責與規劃部門溝通,核實認定違法建設性質;負責對規劃執法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負責對違法建設項目立案、組卷,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進行處罰、處置。
(四)市容監督科
負責占用城市道路及道路兩側、廣告牌匾設定、戶外宣傳活動和沿街單位、生活區牆體整修的備案工作;負責沿街建築物、構築物和牆體的整修裝飾、夜景亮化工作;負責督導沿街樓宇的清洗工作;負責組織實施街道景觀綜合整治工作;負責對市容執法和市容管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負責便道非機動車停放管理工作;制定非機動車停放管理標準;負責監督指導共享腳踏車運營企業做好共享腳踏車投放和運維管理工作;負責非機動車停車泊位設施建設和標識線施劃工作;負責對非機動車管理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五)環衛大氣監督科
負責城區環境衛生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管理環衛基礎設施的建設、改造、使用;負責“門前三包”責任制的督導落實;負責推進生活垃圾分類處置工作;負責對環衛執法和環衛管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負責全局大氣污染防治有關方面工作;負責落實重污染天氣預警回響措施及信息反饋;負責轄區建築垃圾清運、工程渣土處置的批前勘驗工作;負責對渣土執法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六)公用事業科
負責落實市城建計畫路網建設工作;負責區管市政道路的大修、整修工作;負責管轄道路挖掘項目的初審和回填驗收工作;負責城市節水方面工作;負責對市政執法和市政管理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負責督導供熱企業做好供熱設施的建設、改造、維修、搶修和安全運行工作;負責供熱補貼發放、供熱項目評審資料收集、新增住宅項目供熱形式審核備案、新建供熱項目竣工驗收工作;負責處理居民供熱糾紛工作;負責“氣代煤電代煤”工作。
負責管轄街道提升改造和日常管護工作;負責轄區單位庭院、居住小區內綠化指導工作;負責省、市級園林式單位庭院和居住小區的申報工作;負責組織義務植樹活動和重大節日、活動期間的擺花工作;負責轄區單位庭院、居住小區內樹木修剪和死樹清理的備案;負責對園林綠化執法和園林綠化管理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行政編制

區城管綜合行政執法局機關行政編制15名。股級領導職數6名。科級領導職數設定另行明確。
區城管綜合行政執法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石家莊市長安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石家莊市長安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2月14日起施行。

所獲榮譽

2021年4月,被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表彰為“河北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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