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發展機遇
1黨和政府高度重視為社區服務工作打下了堅實基礎。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對社區服務工作作出了戰略部署,指明了發展方向。
2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為社區服務工作創造了有利條件。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推動了社區服務環境的不斷最佳化,為更加便捷、高效地服務廣大社區居民提供了有力保障。
3京津冀協同發展為社區服務工作帶來了新的契機。《京津冀民政事業協同發展合作框架協定》將共同推進城鄉社區服務協同發展列為重點合作領域,為我市引入京津社區服務優質資源,促進社區服務社會化、多樣化和便利化創造了有利條件。
4社區居民的迫切需要為社區服務工作提供了強大動力。隨著“單位體制”向“街居體制”的轉變,社區居民對社區服務的需求越來越多,加快推進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勢在必行。
(三)薄弱環節
1服務設施比較匱乏。市內服務設施面積達到300平方米標準的社區有326個,占70%,仍有137個不達標。設施存在布局不合理、功能不完善、保障機制不健全、管理運行體制創新不足的問題。
2機制體制不夠順暢。一些部門從自身工作角度出發,把工作推給社區,掛牌子、建台賬、考核檢查進了社區,而經費、人員等保障與服務沒有進社區。社區工作方式行政化、服務保障碎片化、自治功能薄弱化等問題社區民眾依然反映強烈。
3社會參與缺乏熱情。在社區公共服務供給上,政府購買服務機制還處在探索階段,社區社會組織發展緩慢;在便民利民服務上,還沒有形成社會化、市場化的服務機制;在志願者服務上,社區志願組織發展嚴重滯後,長效機制還未建立。
4經費投入總量不足。社區經費來源主要靠財政,雖有較大增長,但仍滯後於社區服務快速發展的需要。特別是對農村社區,市本級沒有經費投入,致使農村社區服務和社區建設動力不足,進展緩慢。
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為引領,以建設幸福社區為目標,以推進“三社聯動”為抓手,創新機制,改進方式,促進政府公共服務、居民志願互助服務、商業性便民利民服務向社區覆蓋,逐步建立面向社區、主體多元、設施配套、功能完善、內容豐富、隊伍健全、機制合理的社區服務體系,不斷滿足廣大居民日益增長的社區服務需求。
(二)發展目標
到2020年,基本實現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治安良好、環境優美、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區建設目標。基本形成服務主體多元化、服務方式社會化、服務手段信息化、城鄉社區一體化格局,服務能力大幅提升,服務領域不斷拓展,人員素質明顯提高,體制機制日趨完善。城市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覆蓋率達到100%,農村達到50%以上;全市建立社區社會組織孵化基地10個以上,社區專業社工機構超過50家;每個城市社區至少有10個以上、農村社區至少5個以上的社區社會組織;城市社區公共服務綜合信息平台覆蓋率達到90%,農村社區達到30%以上。
(三)基本原則
——以人為本,服務居民。從社區居民的服務需求出發,既發展社區基本公共服務,又發展能滿足居民多樣化需求的個性化服務,使社區服務覆蓋到社區全體成員,把居民滿意度作為檢驗工作成效的重要標準。
——政府主導,多元參與。實行黨委統一領導,發揮政府在規劃制定、政策引導、資金投入、監督管理等方面的主導作用,確保社區服務的公益性和便民利民特點,增強社區服務可持續發展能力。鼓勵和支持社會組織、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區居民參與社區服務,逐步實現社區服務社會化、多樣化和專業化。
——統籌城鄉,整合資源。逐步縮小城鄉社區服務投入差距,將著力加強農村社區試點建設作為“十三五”期間一項重要工作,不斷加強農村社區服務設施和工作者隊伍建設,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向農村社區覆蓋。
——解放思想,跨越發展。深化社區服務創新,完善政策法規措施,改進服務方式方法,強化智慧能力保障,建立持續高效的社區服務體制機制。
重點任務
(一)完善社區服務基礎設施。以縣(市)、區為單位,合理確定社區服務設施的選址布局。按照《石家莊市標準化社區建設基本標準》,健全完善服務設施,全面提升服務功能。進一步加強縣(市)、區
社區服務中心、鄉鎮(街道)綜合社區服務中心和社區服務站建設,增設縣(市)、區社區服務中心19個,面積不少於1000平方米;增設鄉鎮(街道)綜合社區服務中心187個,面積不少於600平方米;增設城市社區服務站200個、農村社區服務站(中心)900個,建築面積按照每百戶不少於20平方米標準配置,最少不低於300平方米。對社區服務用房達不到300平方米的城市社區,由縣(市)、區政府採取新建、改擴建、租賃和購買等方式解決。到2020年基本實現每個街道至少擁有一個綜合性、多功能的社區服務中心,每個社區建設一個綜合性的社區服務站,形成數量適當、分布合理、設施齊全、功能完善、管理有序、服務規範、民眾方便可及的社區服務設施網路。
(二)建立健全“三社聯動”機制。推動建立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三社聯動”機制。探索街道管理體制改革,強化街道在統籌城市管理、指導社區建設、組織公共服務、創新社會管理和維護穩定、服務經濟發展等方面的作用。完善“兩委一站”社區服務管理體制,鼓勵探索公共服務外包和
社區工作站社會化運作方式。健全以社區黨組織為核心、社區自治組織為主導、社區居民為主體、社區社會組織和駐區單位共同參與的社區服務機制,充分發揮多元主體在社區治理和社區服務中的協同協作、互動互補、相輔相成作用。探索“三社聯動”項目化,推進以社區、社會組織、專業社工為主體,以居民需求和廣泛參與為引領,以項目化為手段,以社區協商共治平台為依託的社區服務新機制,規範需求徵集、民主協商、項目決策、績效評估、多元參與和社區協同的服務程式,推動社區、社會組織、專業社工互聯互動互促。
(三)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研究制定我市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和專業社工機構的政策措施,通過政策引領、資金支持、孵化培育等途徑,引入和發展一批服務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區社會組織,建立市、縣(市)、區、鄉鎮(街道)、社區(村)門類齊全、錯位發展、功能有別的社會組織發展體系和孵化基地,通過公益創投、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鼓勵引導各類社會組織、專業社工機構開展面向社區老年人、婦女兒童、殘疾人、困難人群的社會福利、社會救助及面向全體居民的社區教育等社會公益事業。積極推動
社會工作專業理念、知識和方法在社區服務中的普及套用,為專業社工機構發展提供良好環境。推進社區社會組織能力建設、公信力建設和品牌建設協調發展。支持和發展各類社區志願服務組織,特別是本社區志願組織,簡化登記程式,規範志願服務記錄證明,推廣“專業社工+志願者”互動服務機制。探索建立社區發展基金會,動員愛心企業和社會力量建立社區公益基金。
(四)最佳化社區工作者隊伍。完善社區選人用人機制,按照專業優先、年齡梯次、優勢互補的要求,充實社區工作者隊伍。社區黨組織委員和居(村)委會成員依法民主選舉產生,社區專職工作人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鼓勵社區社會組織負責人通過民主選舉程式擔任社區居(村)委會成員。推進社區服務人員專業化,注重選聘優秀大學生到社區工作,進一步落實“一社區一名大學生”政策。鼓勵社區工作者參加社會工作等各種職業資格考試和學歷教育,加快開發社區社工服務崗位和項目,發展壯大社區義工隊伍和志願者隊伍,形成社工、義工和志願者三體聯動的服務模式。加強對社區工作者的培訓,不斷提高服務意識、職業素質和專業水平。各縣(市)、區要制定實用、高效、科學、公平的社區工作考核辦法,建立對社區工作者在提拔、晉級、表彰等方面獎優罰劣的激勵機制。完善社區居(村)委會、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報酬自然增長機制,落實政策規定的工資保障和福利待遇。
(五)改善社區服務方式方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等法律法規和《民政部、中央組織部關於進一步開展社區減負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中共石家莊市委辦公廳、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實行社區工作準入制度的意見》,各縣(市)、區要進一步完善社區工作事項清單、印章使用範圍清單、考核評比事項清單、政府購買服務事項清單等。整合各職能部門內容重複、形式雷同的材料報表,規範社區考核評比活動,增強社區服務能力。健全政府購買社區服務制度,逐步擴大購買服務資金來源和數量,拓展購買服務領域和範圍,規範購買服務程式和方式,將適合採用市場化方式提供的公益性、專業性、技術性服務交由社會組織、企業等社會力量承擔。鼓勵
公共事業單位在社區設點服務,支持社會力量興辦以家政服務、養老服務、健康服務、社區照料服務為重點的家庭服務業。大力發展農村社區服務,健全村民自我服務、政府公共服務、社會公益服務有效銜接的農村基層綜合服務管理平台,推動基本公共服務向農村社區延伸,促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落實社區“錯時工作、值班和節假日輪休、全天候服務”制度。探索建立公共服務事項全程委託代理機制,做到農村居民辦事一般不出村,出村有代辦,代辦不收費,便民高效廉潔。
(六)紮實推進社區協商。各縣(市)、區要研究制定城鄉社區協商實施意見,明確社區協商的主要內容、協商主體、協商形式和基本程式,建立民意徵集、協商會議、專家諮詢、補充聽證、提交表決、公開公示等工作制度。以社區協商推進
基層民主制度新發展,進一步健全完善以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為核心的基層民眾自治制度。進一步創新社區聽證會、議事會、協商委員會、協商共治小組等基層民主議事協商平台,動員和組織居民民眾依法有序參與社區治理。進一步創新深化以村(居)民會議、村(居)民代表會議、議事協商、民主聽證為主要形式的民主決策實踐,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為主要目的的民主管理實踐,以村(居)務公開、民主評議為主要內容的民主監督實踐。進一步完善社區民主選舉制度,大幅提升城市社區直選率,擴大民眾依法有序參與。依法保障符合條件的非本村戶籍居民參加村民委員會選舉和享有農村社區基本公共服務的權力。
(七)著力培樹特色服務品牌。針對社區實際,著力發展民眾需求廣、帶動力強、影響力大的特色服務品牌,不斷擴大社區服務的範圍和內容,並逐步向社會化、市場化、實體化、產業化方向發展。支持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社區養老,實行連鎖化、網路化、品牌化經營,形成社區養老品牌。支持鼓勵社會力量在社區開設雙休日及寒暑假特長班、嬰幼兒早期教育和管護班、四點半課堂等,鼓勵社區開設微學校、微集市、微超市、微舞台等居民喜愛的溫暖實用的服務項目,形成“微服務”品牌。支持在街道(鄉鎮)層面建設一批集社區公共服務、
居家養老服務、社區社會組織培育等於一體的多功能城鄉社區綜合服務體。街道(鄉鎮)普遍建立基層慈善捐助工作站及社區慈善愛心超市,逐步實現布局合理、層級多元、輻射面廣的慈善捐助網路體系,方便居民民眾就近捐贈款物。每個慈善捐助工作站及慈善超市分別配備公益崗位人員2至3名。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深入開展“建設文明石家莊、做文明石家莊人”主題實踐和文明村鎮、文明社區創建活動,發揮市民文明公約、村規民約的積極作用,創新和發展鄉賢文化。積極探索銜接城鎮發展、保留鄉土特色、符合農民需要的農村社區服務。
(八)提升社區服務信息化水平。積極推進“智慧社區”建設,廣泛套用“網際網路+”技術,加快提升社區服務信息化水平。研究制定我市城鄉社區公共服務信息平台建設方案和技術規範,建設與智慧城市建設技術標準相銜接的社區服務綜合信息系統,整合不同層級、不同部門的各類社區信息系統向統一平台集成,實現數據一次採集、開放共享。部署標準統一的社區基礎資料庫和共享交換設施,開發網上諮詢辦理、服務熱線呼叫、現場自助查詢等系統功能。建立社區電子檔案,實現社區服務隊伍、服務人員、服務對象信息數位化。改進信息技術裝備條件,完善社區服務設施網路環境,建成互聯互通的信息服務系統。提升社區格線化服務管理水平,運用
現代信息技術,完善社區格線化服務管理信息採集、巡查走訪、民情回應、聯動處置、績效考評制度,著力提高基層快速發現、回響、處置矛盾問題和服務民眾的能力。
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要將社區服務體系建設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擺上政府重要議事日程,列入重點發展領域和政府績效考評內容,並根據本規劃,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細化責任和措施,確保各項工作的落實。要完善組織領導體制,形成黨委和政府領導、多部門協同參與的領導體制。社區工作領導小組要定期召開會議,及時研究解決實施過程中的重點和難點問題。社區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形成齊抓共管、整體推進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加大經費投入。各縣(市)、區要按照《中共石家莊市委辦公廳、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社區工作的意見》(石辦發〔2013〕3號)檔案要求,將社區居委會辦公經費、社區黨建工作經費、信息化建設經費、人員培訓費等納入財政預算。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投資社區服務事業,擴大社區服務資金來源。政府及其派出機關職責範圍內的事項需要居(村)委會協助的,實行“費隨事轉”。
(三)健全標準體系。各縣(市)、區民政部門要按照《石家莊市標準化社區建設基本標準》,制定具體的社區服務設施建設標準和管理辦法,建立健全社區服務標準體系。要會同發展改革、土地、規劃、住建、商務、財政、人社、城管等部門,科學規劃配置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和基礎商業網點,嚴格用途管理,完善社區服務在用地、用房、用工、保險、公用事業收費等方面的優惠政策。
(四)建立監管評估制度。各縣(市)、區民政部門要牽頭制定社區服務評估辦法,以服務對象滿意度為基本標準,實行中、終期評估制度。要引入
第三方評估,培育發展民辦社區公共服務專業評估機構,建立社區服務機構信譽、質量、資質評估審查指標體系,引導服務組織向居民提供優質高效的社區服務。
(五)注重輿論宣傳引導和社區文化建設。各縣(市)、區要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網路等多種形式,深入挖掘報導一批基層開展社區服務工作的好經驗、好做法,提高全社會對社區服務工作的認識,營造良好發展氛圍。積極拓展社區宣傳平台,深入開展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教育,推動形成良好的社會風尚與和諧的人際關係、鄰里關係。推動全民學習,構建學習型社會,完善終身教育體系,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大力弘揚先進文化,廣泛開展各具特色的民眾文化活動,培育社區文化、社區理念和社區精神,增強居民認同感和歸屬感。注重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積極開展社區居民心理健康教育,及時化解不良情緒,培育奮發進取、理性平和、開放包容的社會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