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背景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檔案石政發〔2016〕5號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民族教育的實施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民族教育的決定》(國發〔2015〕46號)和《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民族教育的實施意見》(冀政發〔2015〕46號)精神,加快發展我市民族教育,現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意見全文
一、總體目標
到2020年,構建充滿生機活力,能夠適應我市經濟和社會未來發展需要,規模適度、結構合理、水平較高、各級各類教育健康協調發展的現代化民族教育體系。民族地區學前兩年、三年毛入園率分別達到85%以上和78%以上。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條件基本實現標準化,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6%以上,努力消除輟學現象,基本實現縣域內均衡發展。全面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普職比大體相當,嚴格落實就讀中職學校國家資助政策。高等教育入學機會不斷增加,高考錄取率不斷提高。新增勞動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超過全省平均水平,主要勞動年齡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明顯提高,從業人員繼續教育年參與率達到50%以上,各級各類教育質量顯著提高。
二、大力加強民族團結教育
各級各類學校要堅持不懈開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中國夢宣傳教育,大力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導各族師生牢固樹立“三個離不開”思想,使廣大師生自覺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加強馬克思主義民族宗教觀和黨的民族宗教政策教育,弘揚科學精神、傳播科學思想、倡導科學方法、普及科學知識、樹立科學世界觀,不斷增強各族師生自覺抵禦封建迷信和邪教影響的能力。按照國家規定課程設定,開齊開好民族團結教育課,有重點、分層次、有針對性地推進民族團結教育進課堂、進頭腦。繼承和弘揚各民族優秀傳統文化,促進各民族文化交融創新。
三、全面提升民族教育辦學水平
(一)加快普及學前教育。民族學前教育是基礎教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政府要把學前教育納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整體規劃。加快建設公辦幼稚園,提供“廣覆蓋、保基本”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積極引導社會力量興辦幼稚園,大力扶持民辦幼稚園特別是面向大眾、收費較低的普惠性民辦幼稚園發展。加大對學前教育經費投入,按照教育部《幼稚園教職工配備標準(暫行)》,合理配置幼稚園保教人員。貫徹落實教育部《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加強對幼稚園保教工作的指導,促進幼稚園科學開展保教工作。根據《石家莊市學前教育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加強對各類學前教育機構安全保衛、衛生保健、飲食安全、設施設備、兒童用品等方面的監管,建立全覆蓋的幼稚園安全防護體系。
(二)均衡發展義務教育。大力提高義務教育階段民族教育辦學水平和教育教學質量。大力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完善教學和生活設施。學校校舍要堅固、適用,符合抗震、消防安全要求。教學儀器設備、音體美器材、圖書、運動場地等要達到國家和省定辦學條件基本標準,加強民族教育裝備特色發展,縮小城鄉差距和校際差距。深化中國小課程和教學改革,嚴格執行國家和我省制定的義務教育課程方案和課程計畫,開全課程,開足課時。依法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通過擴充城鎮義務教育資源的方式解決城鎮“大班額”“大校額”問題。依法履行控輟保學職責,降低輟學率。建立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機制,農村寄宿制學校優先滿足農村留守兒童的寄宿學習需求。
(三)提高普通高中教學質量。進一步改善辦學條件,擴大優質教學資源,深化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努力開發具有民族特色的選修課程,結合實際,開展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和社會實踐,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發展。注重培養學生自主學習、自強自立和適應社會的能力,克服應試教育傾向。建立學生髮展指導制度,加強對學生理想、心理、學業等多方面的指導。鼓勵普通高中發揮傳統優勢,創建特色學校,在全市形成布局合理、靈活多樣、特色鮮明、評價多元、滿足需求的多樣化特色化發展格局,促進每一所普通高中學校辦學水平和質量的提高,促進全市普通高中教育現代化水平的整體提升。推進培養模式多樣化,滿足不同潛質學生的發展需要。
(四)加快發展中等職業教育。重點加強藁城區、無極縣、正定縣、新樂市以及新華區、橋西區、長安區、裕華區等縣級職教中心建設。推進招生和培養模式改革,擴大全市職業院校面向民族地區招生規模,實現初高中未就業畢業生職業技術培訓全覆蓋。繼續辦好我市西藏中職班。
(五)提高少數民族學生漢語水平。堅定不移推行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確保少數民族學生熟練掌握和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高等學校少數民族畢業學生能夠熟練掌握和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國語水平達到《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規定的等級要求。
四、建立完善教師隊伍建設長效機制
(一)健全教師培養制度。大力加強雙語教師、“雙師型”教師的培養,培養骨幹教師,形成教師培養長效補充機制。各縣(市)、區每年定期組織招聘鄉村教師,保證教師補充數量不少於當年教師減員數量,確保基礎教育發展需要和素質教育全面實施。加大特崗教師的補充,緩解師資緊缺問題,最佳化教師隊伍結構。嚴禁在有合格教師來源的情況下“有編不補”、長期使用臨聘人員,嚴禁任何部門和單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變相占用鄉村中國小教職工編制。
(二)完善教師培訓機制。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教師培訓經費,保證五年一周期360學時的全員免費培訓。積極推進整合民族教育教師培訓、教育科研、儀器裝備等機構,形成促進教師專業發展的合力,發揮教師培訓的整體效益。大力提升少數民族鄉村教師信息技術套用能力,積極利用遠程教學、數位化課程等信息技術手段,實現教師培訓全覆蓋。積極實施教師培訓推薦課程與自選課程相結合的學習模式,按照鄉村教師的實際需求改進培訓方式,採取頂崗置換、網路研修、送教下鄉、專家指導、校本研修等多種形式,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進一步擴大優秀教師到少數民族鄉村送教規模,充分發揮優質師資的示範、帶動作用。
(三)落實教師激勵政策。依法依規落實鄉村教師工資待遇政策,確保我市鄉村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並逐步提高。依法為教師繳納住房公積金和社會保險費,縣域內統一繳費及補助標準。積極實施鄉村教師幫扶計畫,切實推進鄉村教師定期體檢工作,大力做好民族鄉村學校教師住房保障工作。職稱(職務)評聘向鄉村學校傾斜,制定符合鄉村教師特點的評價標準。切實推進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到2020年實現縣域內校長教師交流的制度化、常態化。加大對鄉村教師的獎勵力度,我市每兩年遴選300名長期紮根農村和艱苦邊遠地區、工作優秀、生活困難的在職鄉村教師和教育工作者,給予每人5000元的獎勵。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對民族教育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明確目標任務、改革舉措、重大項目和保障措施,優先發展、重點保障民族教育發展。完善民族教育政策落實情況監督檢查機制,市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定期開展專項督導檢查。
(二)進一步加大教育經費投入。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大民族教育投入,推進民族鄉村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重點支持新華區、橋西區、長安區、裕華區及民族鄉村改善幼稚園、中國小基本辦學條件,提高教育教學信息化水平,加強標準化學校建設。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支持發展民族教育,多渠道增加民族教育投入,在安排財政轉移支付資金和本級財力時要對民族教育給予傾斜。
(三)加強寄宿制學校建設。科學合理布局寄宿制學校,改建、擴建、新建標準化寄宿制中國小校。按照國家和省定標準配備儀器設備、圖書和實驗室。寄宿制學校生均公用經費標準高於一般學校,並根據需要逐步提高,同時配齊學校後勤管理服務人員。強化安全教育,按照《河北省學校治安安全工作標準(試行)》要求,做好學校人防、物防、技防建設,確保學校安全。
(四)加快推進教育信息化。加快推進“寬頻網路校校通”、“優質資源班班通”、“網路學習空間人人通”工程,鼓勵各級優質教育資源向民族鄉村開放,積極探索“政府引導、企業參與、學校購買服務”的機制。利用信息化手段破解民族鄉村教育難題,推進優質資源共享,縮小差距,鼓勵民族鄉村與發達地區加強教育信息化交流與合作,構建發達地區與民族地區之間多種形式的網路互動教研幫扶體系。切實加強對民族鄉村教育管理幹部和教師的信息化素質培訓,不斷提高廣大教師的信息技術套用能力,市級中國小教師信息技術套用能力培訓計畫向民族鄉村傾斜。
(五)切實加強民族教育科學研究。要依託國家民族教育科研平台和省級民族教育研究機構,構建省、市、縣三級民族教育科學研究網路,統籌規劃我市民族教育科學研究工作,重點組織開展民族教育重大理論和政策的研究,推動各地民族教育科研均衡發展,為加快民族教育事業改革發展提供理論指導與智力支撐。加強民族教育科研、教研體系建設,促進民族教育工作者的專業化發展,加強實踐研究,紮實推進校本研究和合作研究,以研促教,教研結合,提高民族教育科研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全面提升民族教育科研、教研工作服務民族教育發展的能力。
(六)積極推進京津冀民族教育工作協同發展。抓住京津冀協同發展這一重大機遇,深入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把我市民族教育事業發展積極融入到京津冀民族教育事業發展大格局中規劃、布局。充分利用我市緊鄰京津的區位優勢,學習借鑑京津開展民族教育工作的經驗做法,依託兩地優質教育資源,建立對口支援我市民族鄉村教學、科研和師資隊伍建設的長效機制。制定出台優惠政策,積極爭取吸納京津兩地各級各類學校、科研機構等落戶我市民族鄉村。大力推動國家級師資培訓向民族鄉村農村中國小和職業院校教師傾斜,不斷提升他們的思想素質、師德水平和業務能力。主動對接京津教育部門,構建京津冀三地民族教育研究平台,定期組織開展民族教育理論、政策的探討與交流,全面提升民族教育服務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