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發布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石政辦函〔2016〕97號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
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關於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的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7月5日
檔案全文
關於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的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的實施意見》(冀政辦發〔2016〕11號)精神,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按照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將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納入“美麗鄉村”專項行動,與“四美五改”工作同期部署、建設、驗收。到2020年,全市範圍的鄉鎮(街道)和村(社區)普遍建成集宣傳文化、黨員教育、科學普及、普法教育、體育健身等功能於一體,資源充足、設備齊全、服務規範、保障有力、民眾滿意度較高的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
二、實施範圍
全市22個縣(市)、區的鄉鎮(街道)和村(社區)。
三、基本原則
(一)以人為本,對接需求。以保障人民民眾基本文化權益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建立健全民眾需求反饋機制,真正把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成服務基層、惠及百姓的民心工程。
(二)統籌規劃,共建共享。整合各級各類面向基層的公共文化資源和服務,最佳化配置、高效利用。不搞大拆大建,凡現有設施能夠滿足基本公共文化需求的,一律不再改擴建和新建,主要採取盤活存量、調整置換、集中利用等方式進行建設。
(三)試點先行,全面建設。支持試點地區因地制宜探索符合本地實際、具有推廣價值的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發展模式,發揮典型示範作用,帶動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全面發展。
四、建設標準
依據《河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實施標準(2016-2020年)》,每個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要建設一個文體廣場、一間多功能文化活動室、一間圖書閱覽室、一套音響設備等文藝器材、一套民眾體育活動器材設備。
(一)鄉鎮(街道)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標準。鄉鎮(街道)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重在對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進行完善,規劃建設標準不低於《鄉鎮綜合文化站建設標準》,其中本轄區常住人口5萬人以上的不少於800平方米,3-5萬人不少於500平方米,3萬人以下不少於300平方米。鄉鎮(街道)綜合文化服務中心室外活動場地面積不少於600平方米,且文體活動器材齊備。
(二)村(社區)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標準。村(社區)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主要依託村民中心進行建設。尚未建成村民中心的,要利用村(社區)黨組織活動場所、新建住宅小區公共服務配套設施等城鄉綜合公共服務設施,整合建成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村(社區)綜合文化服務中心,在滿足“一個文體廣場、一間多功能文化活動室、一間圖書閱覽室、一套音響設備等文藝器材、一套民眾體育活動器材設備”的基礎上,社區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築面積要在200平方米以上。村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築面積要在150平方米以上,並建有室外文體廣場1個以上,面積不少於200平方米,且文體活動器材齊備。
(三)其他要求。有條件的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可搭建戲台舞台。平山、贊皇、靈壽、行唐等國家扶貧工作重點縣要增加建設一個宣傳欄、一個簡易戲台,宣傳欄實際使用面積不低於8平方米。
五、實施步驟
(一)制定方案(2016年7月-2016年9月)。各縣(市)、區政府要在深入調研、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結合本地“十三五”規劃,制定具體落實方案和建設計畫。
(二)動員部署(2016年10月)。各級政府要對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工作進行動員部署,明確任務分工,落實工作責任。
(三)試點示範(2016年11月-2017年10月)。各縣(市)、區政府要先期確定自然交通和經濟條件相對較好的村(社區)進行試點,探索符合本地實際、具有推廣價值的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發展模式。
(四)全面推開(2017年11月-2020年10月)。各縣(市)、區政府按照具體落實方案和建設標準,吸收試點成功經驗,全面開展建設工作。
(五)評估驗收(2020年11月-12月)。市成立驗收小組,對全市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工作進行檢查驗收,並形成總結報告。
六、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各縣(市)、區政府在建設中承擔主體責任,要制定落實方案,明確總體思路、時間安排和具體舉措,實事求是地確定和推進改造和增量建設任務。同時,鄉鎮(街道)負責組織推進,村(社區)負責管理運行。
(二)資金保障。各級政府要統籌安排資金支持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的建設管理、設施維護、設備更新等工作。落實對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的各項優惠政策,鼓勵和引導社會資金支持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
(三)人員保障。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按照河北省有關規定配備工作人員。村(社區)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由“兩委”確定1名兼職工作人員,同時通過縣、鄉兩級統籌和購買服務等方式解決人員不足問題。實行村(社區)文化專管員聘用制、勞動契約制和崗位目標責任制。鼓勵“三支一扶”大學畢業生、大學生村官、志願者等專兼職從事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管理服務工作。
(四)強化考核。各縣(市)、區政府要將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納入公共文化服務考核指標,建立工作檯帳和動態監測機制,確保按時限完成各個階段工作任務。
(五)嚴格督導。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協調有關部門組成聯合督查組,重點督查各縣(市)、區政府工作進度和成效。對建設進度緩慢、民眾滿意度差的進行通報批評,對好的做法和經驗及時總結、推廣,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