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兵運動是中國武術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武術的競技形式之一。
短兵儘管產生很晚,但卻有著悠久的歷史源淵。它起源於中國古代的擊劍運動,以及後來興起的刀劍比試,因此可以說它是劍刀合體的短兵器競技形式。它與散手、長兵、摔角等一起,均為近代國術試驗的產物,是中國傳統武藝的現代化發展。作為以傳統刀劍技擊技術為主體,重新創造產生的競技性器械武術,短兵既有合理的規則與完善的器材,有一整套系統的訓練與競賽模式,也有深邃的文化底蘊與價值定位,是中國傳統人文精神與現代價值認識在武術文化上的融合。
一、短兵的文化淵源
短兵起源於古代的擊劍。眾所周知,劍是我國古代兵器家族中最重要的成員之一,從周秦兩漢時代,特別是春秋戰國之際,經歷了千餘年的繁盛期,可以稱之為劍的黃金時代。劍在那個時期名聲顯赫,品階尊貴,被視為是一個人身份、德業和尊嚴的象徵,更被武藝家們宗奉為人文精神的寄託。偉大的歷史學家司馬遷曾高度評價劍的文化品位和人文蘊含,認為只有具備信、廉、仁、勇四種品德的人,才可“談兵論劍”。他認為劍是一門“與道同符”的大學問,“內可以治身,外可以應變”,所以君子往往以劍作為“德”的標誌和象徵。這些描述都生動地描繪出,在司馬遷的時代里,劍在人們心目中、特別是士人心目中的崇高地位,也生動反映了從先秦到西漢間,劍曾經有過的近於神聖與輝煌的文化形象。毫無疑問,這個輝煌期為以後不斷發展、衍變和豐富起來的劍文化奠定了基礎。從此,劍在中國傳統文化中一直占據非常重要的地位,在某種程度上,劍成了中華文化的標誌,是中國人文精神的象徵。
二、短兵運動的興衰
古老的擊劍終於演變成為競技形式的短兵運動,也是比較晚近的事情。它的正式產生與張之江倡導“國術”和推行“國術考試”分不開,可以說它屬於“國術”體系,是與“國術”相伴而生的傳統武術競技項目。
1927年,張之江以及著名人士蔡元培、李烈君等人明確提出“國術”一詞,經申報國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中央國術館”,並在全國各省、縣成立了不少的地方性國術館,初步形成自上而下的國術館體制。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國家級別的體育管理機構,此時的中國,西洋體育雖已取得主流地位,但還沒有一個統一的管理機構。
短兵創立之初,名稱和技術都經歷了某些變化。
無庸諱言,短兵的創製受啟發於日本劍道。但鑒於當時中國人民對日本軍國主義者的反感,倡導其事者便想區別於劍道,希望它能充分體現中國武術的特點,體現中國古代劍文化的精神,所以最初就取名“擊劍”,以表明中國劍術悠長深邃的文化源淵。1931年全國運動會時頒布的《國術規則》中,就使用了“擊劍”一詞。但同時期,軍隊系統則普遍使用“劈劍”一詞。1929年中央軍校的第六屆畢業運動會上,就有畢業生的劈劍比賽。我們並不清楚這一“劈劍”到底是日本劍道還是中國短兵。從當時軍事訓練深受德日影響來看,採用日本劍道設備的可能性相對要大。然而,中國武術的短器械以刀劍為兩大宗,此外還有鞭、鐧等,所以短兵的設計和規則的制定都不能不考慮到技術上的兼容性,這方面用心甚多,頗有成績。也正因為如此,在經歷了一段時間後,這項原本被稱為“擊劍”的運動卻被人們不約而同地改稱為“短兵”,一直保持到今天。眾所周知,短兵是古代對所有短兵器的統稱,因時代不同,所指亦有所不同,但它從來都不專指某一種兵器。現在的“短兵”卻是一個專用名詞,它就指作為武術器械競技項目的短兵。
自民國十七年(1928)第一次“國術考試”時,短兵正式出台。
民國二十二年(1933)的第二次“國考”,基本按《國術考試條例》和《國術比賽規則》實行,短兵是正式比賽項目之一。此後,其傳播面積迅速擴大。舉例說,在國術館制度發展得最好的山東省,短兵的開展也相當好。據《大公報》連續報導,山東舉行第三屆“國術省試”,短兵第一次被列為比賽項目。山東以外,其他國術發展比較好的省份,如河北、河南、江蘇等都開展過短兵比賽。地處西北的甘、青兩省,特別是甘肅省會蘭州,也得到一定開展。後來,即便是在短兵銷聲匿跡之後,蘭州市的短兵活動仍然不絕如縷地存在著,小範圍的表演和競技活動一直持續到“文革”前夕。
新中國成立初期,民族形式體育受到重視,短兵運動仍在開展。
1953年11月上旬,在天津舉行了規模宏大的“全國民族形式體育表演和競賽大會”,短兵是正式項目之一。與此次運動會相配套的各省和各大區選拔賽上,短兵也是獨立項目之一。天津大會的短兵比賽是在從四個大區選拔上來的6名運動員中進行的,比賽採取循環制,實際是名次決賽,大會規定前四名有獎。比賽結果,馬賢達代表華北區參賽,以五戰不敗的記錄榮獲冠軍。亞軍是華北區的王建奇。以下,第三名是東北區孫德興,第四名是中南區魏大鴻。馬穎達代表西北區參賽,名列第五。
2004年在西安體院舉行了首屆全國武術短兵教練員培訓班。一些地方高校也相繼開設了短兵課程,例如北京體育大學、武漢體育大學、西安體育大學、華南師範大學、華南理工大學等高校。2009年,總局武術管理中心在佛山舉辦全國長、短兵觀摩交流賽。2013年,全國短兵調賽在武漢體院舉行。
三、短兵規則的演變
民國十六年(1827),張之江創辦中央國術館,正式建立了“國術考試”制度。我們現在所能看到的最早的短兵比賽規則,就是民國二十年(1931)的《擊劍比賽細則》,《細則》規定,短兵比賽允許男女運動員參加,運動員按體重分五個量級。除腦後、耳部、腹部和襠部外,其他人體部位均可進攻。但又將身體分成“要害”和“非要害”兩類,擊中或刺中要害部位得全點,非要害部位得半點。比賽以三個回合定勝輸。每擊中三劍為一個回合,先擊中對手兩次或兩次以上者勝一合,勝兩合者獲本次比賽的勝利。比賽不計時間。犯規的若干規定中,最重要的一條是“以博擊和率角之方法加於對手者”,其它還有攻擊禁忌部位者等。
1953年天津民族形式運動會中的短兵比賽實際上依照原國術館的規則進行的。1961年人民體育出版社出版的體育院校本科講義《武術》,及1983年版,都收錄了短兵內容,其中包括技術訓練和比賽方法,後者就是比賽規則。
《武術》1961年版和1983年版所保存的短兵內容,儘管技術方面仍顯簡陋,比賽規則也多有不夠嚴密的地方,但就以規則的嚴密性與可操作性而論,比之民國二十年的《細則》來有明顯提升。我們不清楚61年版《武術》的短兵一節出自何人之手,但參編人員中有張文廣先生和已故的溫敬銘先生,二位先生都是當年國術館的高材生和國體的教師,非常熟悉短兵,猜想應該出自二位先生之手。83年版的編寫班子裡又增加了1953年冠軍馬賢達先生。
現行規則中,以參照民國規則完善的《2009年世界中華國術大賽短兵競賽規則》與《健公書院短兵競賽規則(試行)》最為權威,套用面積最為廣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