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權,工業產權的一種。經營者對自己的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稱、包裝、裝潢所依法享有的制止他人假冒的權利。此權利的構成要件為:(1)使用這一特有名稱、包裝、裝潢的應當是知名商品,即在市場上具有一定知名度,為相關公眾普遍知曉的商品;(2)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為知名商品所特有,即該商品名稱、包裝、裝潢與相關商品的通用名稱、包裝、裝潢相比較具有顯著性特徵。在中國,凡經營者擅自將他人知名商品特有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作相同或近似使用,造成或足以造成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的,都為仿冒他人知名商品特有名稱、包裝、裝潢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權
- 類別:工業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