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練處

官署名。全?>新建陸軍督練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督練處
  • 時間:1895年
  • 設督練官:1名
  • 全稱:新建陸軍督練處
清末管理各省練兵事宜的機構。1895年(光緒二十一年)成立,設督練官1名,下設稽查、執法和督練3個分處,每處設營務官一名。另設有糧餉、軍械、轉運、洋務4個局。1903年後,為了編練新軍,中央設練兵處,各省設督練公所。由各省督、撫或將軍、都統兼任督辦,下設兵備、參謀、教練3處,分掌軍政、軍令和訓練等事務。1910年(宣統二年)後撤消。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