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中共睢縣縣委辦公室、睢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睢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睢辦〔2019〕4號),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市關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外文名:Suixian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設立依據:《睢縣機構改革方案》
  • 局長:周仁峰 
職能轉變,主要職責,職責分工,內設機構,現任領導,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職能轉變

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規範和最佳化對外辦理事項,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等審批事項,實行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政策,擬定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起草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推動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體系,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最佳化配置。
(三)負責全縣促進就業工作,擬訂全縣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統籌建立全縣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擬訂全縣就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全縣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推進建立全縣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執行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擬訂養老保險全縣統籌辦法和全縣統一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係轉續辦法。組織擬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擬訂相關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並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
(五)負責全縣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統籌擬訂全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依據國家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相關規定以及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制定實施細則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七)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擬訂全縣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後管理等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吸引留學人員來睢工作或定居政策。組織擬訂全縣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管理、考核獎懲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
(九)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機關公務員錄用、公開遴選、公開選調等考試的考務組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縣委、縣政府表彰獎勵工作,承擔全縣評比達標表彰和鄉科級表彰等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以縣委、縣政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承辦部分縣管領導幹部的行政任免手續。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縣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全縣企事業單位人員、機關工勤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擬定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技術等級考核政策。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統籌指導全縣農民工就業創業和發展家庭服務業促進就業工作。
(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責分工

1、關於機關事業單位進人問題的職責分工
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根據用人單位編制餘缺和編制結構情況進行編制審核,核發機構編制審核通知單,並在用人單位辦理入減編手續後出具入減編通知單。相關部門憑機構編制審核通知單和入減編通知單等辦理人員錄用、聘用(任)、調配、工資核定、社會保障等手續。
2、關於高校畢業生就業管理問題的職責分工
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縣教育局等部門擬定。高校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縣教育局負責;高校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黨建工作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政務公開、督查督辦和安全保密工作;負責信訪、行風建設、便民服務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外事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二)政策法規股。組織開展綜合性政策研究工作,承擔重要文稿起草、重要課題調研、新聞宣傳、輿情管理等工作,協調專家諮詢和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承擔相關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普法宣傳等工作,承擔行政審批改革的相關工作。
(三)規劃財務股。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承擔有關信息規劃和統計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組織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編制草案,參與擬訂相關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負責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發展項目和專項資金管理工作,統籌全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有關信息化建設和基層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工作。
(四)人力資源流動和就業促進股。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指導人力資源社會服務機構管理工作;擬訂全縣統籌城鄉就業規劃、計畫和政策,促進勞動者公平就業;擬訂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健全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參與擬定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牽頭擬訂全縣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擬訂就業援助、特殊群體就業等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創業擔保貸款政策並監督實施;擬訂國(境)外相關人員(不含專家)來睢工作管理等政策並組織實施,實施就業統計監測制度;承擔睢縣就業創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調配錄用股。擬訂人員(不含公務員)調配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特殊需要人員的選拔、調配工作,按規定承辦縣直和市駐睢單位人員調配、聘用事宜;按規定承辦接收大中專畢業生事宜。
(六)職業能力建設股。組織擬訂全縣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擬訂全縣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規劃,指導開展技工院校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指導師資隊伍和教材建設,會同相關部門組織管理職業技能鑑定和各類職業技能競賽,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
(七)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與人才評價開發股(職稱改革辦公室)。擬訂全縣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規劃、選拔培養,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認定和縣特聘研究員引進工作。負責聯繫和服務專家工作;落實博士後與留學回國人員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開展博士後學術交流、科研成果轉化和推廣。
擬訂全縣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政策和職稱分類評價標準並組織實施,對職稱的整體數量和結構進行巨觀調控,負責全縣職稱評審委員會核准備案和評審工作的監督管理,負責全縣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推進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參與人才政策和人才發展規劃的擬訂工作。
(八)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任免獎勵股)。指導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依據國家、省、市有關政策擬訂並完善全縣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管理、教育培訓、考核獎懲等政策並指導實施;按照管理許可權承辦相關人事管理備案事宜。
承辦部分縣管領導幹部的行政任免手續。擬訂全縣表彰獎勵政策,承辦以縣委、縣政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承擔榮譽獲得者的管理等工作,承擔縣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農民工工作股。擬訂全縣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擬訂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技能培訓、勞務協作、農民工返鄉創業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發展家庭服務業相關政策,統籌指導全縣發展家庭服務業促進就業工作和相關信息工作。承擔睢縣推進農民工返鄉創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睢縣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勞動關係股。擬訂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推進勞動契約和集體契約制度實施,構建和諧勞動關係;擬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巨觀指導和調控政策,擬訂最低工資標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薪酬分配;擬訂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實施國家工時及休息休假和假期等相關制度規定。
(十一)工資福利股。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技術等級考核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縣直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核定和動態調整工作,承擔事業單位工資總額管理工作。
(十二)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養老保險股。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職業年金政策;擬訂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完善基金預測預警制度;擬訂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因病非因公死亡待遇政策、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離退休政策,負責對全縣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退休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十三)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股。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企業年金政策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完善基金預測預警制度;擬訂企業職工因病非因公死亡待遇政策、企業職工離退休政策,負責對全縣企業職工退休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十四)社會保險股。擬訂全縣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規劃、標準和運行機制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審核有關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安置措施。
擬訂全縣失業保險政策、標準和基金管理辦法,建立失業監測和預警制度,擬訂預防、調節、控制較大規模失業和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政策、方案,負責縣直統籌單位失業保險的管理及對全縣失業保險經辦業務的指導、監督、考核。
擬訂全縣工傷保險政策、規劃和定點醫療機構、康復機構、殘疾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格標準,擬訂工傷保險基金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規範全縣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協調處理涉及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工作的重大事項和疑難問題。
(十五)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股。擬訂全縣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基金及企業(職業)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基金監管制度和養老保險基金運營政策並組織實施;依法監督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按職責分工組織指導社會保險欺詐案件查處移送工作。
(十六)調解仲裁管理股。擬訂全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規範並組織實施,推動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組織、基礎保障、信息化建設工作,指導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依法協調組織處理重大勞動人事爭議,承擔睢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七)勞動保障監察股。擬訂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制度,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依法查處和督辦重大違法案件;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協調跨區域的重大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負責全縣有重大影響勞動保障違法案件社會公布工作,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用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睢縣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周仁峰

行政編制

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行政編制29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股級領導職數17名。
暫保留機關後勤服務人員編制4名,隨自然減員逐步收回。
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縣委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縣委編辦承擔,規定的調整由縣委編辦按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4月7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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