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寧縣民政局

睢寧縣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履行“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民政工作宗旨,打造“親情民政、服務百姓”的服務品牌。主要負責救災救濟、社會救助、雙擁優撫安置、民間組織管理、基層政權建設、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區劃地名等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睢寧縣民政局
  • 所在地區:睢寧縣
  • 局長:孫傳藝
  • 屬性:政府機關
機構職責,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孫傳藝,張成賦,部門設定,活動,

機構職責

根據《中共徐州市委 徐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睢寧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徐委發[2010]30號)和《中共睢寧縣委 睢寧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睢寧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睢發[2010]51號)有關精神,設立縣民政局,掛縣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全縣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縣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辦法;承擔依法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察責任。
(三)擬訂全縣優撫標準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由民政部門管理的傷殘人員的傷殘撫恤管理工作;承辦追認革命烈士的申報和革命烈士褒揚工作;指導優撫事業單位和烈士紀念建築物地管理工作;組織和指導擁軍優撫工作,承擔縣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四)負責退役士兵、復員幹部、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組織指導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的服務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縣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工作。
(五)擬訂全縣救災工作實施辦法;負責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核查、掌握和報告災情;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承辦縣級生活類救災物資儲備工作;組織和指導救災捐贈;承擔縣減災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六)擬訂全縣社會救助規劃、標準和辦法;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生活無著落人員救助和無固定收入的重度殘疾人生活救助工作;指導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指導農村敬老院建設和五保供養工作。
(七)擬訂全縣城鄉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和社區建設發展規劃及工作辦法;指導城鄉社區建設發展規劃及工作辦法;指導城鄉社區規範化建設和村(居)民自治工作;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八)擬訂全縣行政區劃和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辦法和意見;承擔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和地名管理工作;負責地名檔案和地名信息系統管理,組織開展地名公共服務。
(九)擬訂全縣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和社會福利企業扶持措施,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指導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
(十)擬訂全縣福利彩票組織銷售工作政策和實施辦法;組織指導全縣福利彩票銷售管理工作;管理縣級福利彩票公益金。
(十一)擬訂全縣婚姻管理、殯葬管理、兒童收養和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規劃和實施辦法,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十二) 負責民政事業計畫財務工作;監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管理。
(十三)會同縣有關部門按規定擬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範,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四)受理民政工作方面來信來訪;組織開展民政工作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五)指導各鎮、縣各園區民政部門開展各項工作。
(十六)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孫傳藝

局長、黨組副書記 主持局全面工作。負責計畫財務、人事工作。

張成賦

黨組書記 主持局黨組工作。負責局黨的建設、政治思想教育、幹部職工隊伍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文化、史志、統戰、工會、青年、扶貧、維穩、輿情處置、文明創建、婚姻登記等工作;協助局長做好其他各項工作。分管婚姻登記處。
劉東升
副局長、雙擁辦主任 負責雙擁、優撫、烈士陵園等工作;負責涉軍維穩工作。主管雙擁辦,分管優撫科、陵園管理所。
周秀雲
副局長(主任科員) 負責殯葬改革、福彩發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殯儀服務中心建設工作。分管募委辦、殯管所、殯儀館、綜治辦、種豬場。
許 軍
副局長 負責退役安置、軍地兩用人才培訓、退役士官維穩工作。分管安置科、軍休所。
彭 飛
副局長 負責基層政權、區劃地名、安全生產、招商引資等工作。分管基層政權和區劃地名科、生產辦、福利廠。聯繫全縣福利企業。
郭 凱
副局長 負責城鄉低保、社會救助(大病救助、臨時救助及重度殘疾人生活救助)等工作。分管救災和社會救助科。
傅士春
副局長 負責救災救濟、社會福利(收容、流浪人員、孤兒)、五保供養、慈善、福利院、災情勘察上報與值班等工作;負責社會福利中心建設工作。分管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科、救助站。
戴元浩
紀檢組長 負責紀檢監察、績效考核、制度檢查、違紀處理工作;負責民政項目落實全程監督;負責黨務政務公開、機關誠信建設;負責機關後勤事務和車輛調度安排。協助局長做好財務工作;協助黨組書記做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分管秘書科、基建辦。
趙桂明
副主任科員 負責收養登記、民間組織管理、行審中心民政視窗、計畫生育、婦女等工作。分管社會事務科、行審服務中心民政視窗。
陳 輝
副主任科員兼秘書科科長 負責秘書科日常工作。協助局長做好人事工作;協助黨組書記做好黨務、幹部職工隊伍建設、宣傳文化史志、統戰、工會、青年、扶貧、信訪、輿情處置、文明創建等工作;協助紀檢組長做好機關後勤事務和車輛管理。

部門設定

縣民政局(縣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7個內設機構,分別是秘書科、優撫科、安置科、救災和社會救助科、基層政權和區劃地名科、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科、社會事務科。
秘書科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政務公開、信訪、安全、接待、後勤、保密、信息化、大眾信用管理等工作;承辦民政政策理論研究工作;承辦相關行政應訴及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民政事業資金管理;負責機關財務及指導直屬單位財務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承擔全縣民政統計管理工作;承辦縣級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群、機構編制、人事工作;組織開展本系統幹部培訓工作;承辦民政工作領域對外交流的組織、指導工作;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負責機關及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
優撫科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撫恤優待政策法規;組織實施全縣撫恤優待標準和辦法;承擔由民政部門管理的傷殘人員的傷殘撫恤管理工作;承擔追認革命烈士的申報和革命烈士褒揚工作;指導優撫事業單位和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工作。
安置科(縣軍隊離退休幹部和退休軍人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組織實施全縣退役士兵、復員幹部、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安置辦法;指導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機構的服務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縣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工作。
救災和社會救助科
承辦救災組織、協調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承辦組織核查災情和救災款物管理、分配及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災民、災民生活救助工作;承辦生活類救災物資儲備工作;組織和指導救災捐贈;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負責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和無固定收入的重度殘疾人員生活救助工作;指導農村敬老院建設和五保供養工作;承辦全縣社會救助資金分配和監管工作。
基層政權和區劃地名科
指導城鄉社區規劃化建設和村(居)民自治工作;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研究全縣行政區劃布局和地名管理工作;承辦鎮的設立、撤銷、更名和行政區域界線變更的審核報批工作;組織協調各鎮行政區劃界線的勘定,承擔行政區劃界線界樁管理;負責地名檔案和地名信息系統管理,組織開展地名公共服務。
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科
組織實施全縣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指導社會福利機構管理工作;指導協調老年人、孤兒、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工作;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組織實施全縣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推進慈善事業發展。
社會事務科(縣社會組織管理辦公室、行政許可服務科)
組織指導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反家庭暴力庇護工作;指導全縣婚姻登記管理工作,倡導婚俗改革;推進殯葬改革;貫徹執行收養登記的法律法規,指導全縣收養登記工作;指導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縣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辦法;按照管轄許可權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開展執法監察;承辦社會組織信息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對全縣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承辦本部門行政許可及行政審批事項。
縣“雙擁”工作公辦室(縣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外保留牌子)
為縣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常設辦事機構。負責組織實施全縣“雙擁”工作規劃、政策;組織全縣“雙擁”工作調查研究;溝通軍政聯繫;組織、指導開展“雙擁”模範縣創建工作。
局下屬單位
(一)縣社會福利院(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院址已拆遷,現無辦公場所)
主要職責:負責提供收養服務,弘揚救助精神;孤兒與棄嬰收養和“三無”老人收養;老人自願有償收養;精神病人收養;收養對象康復治療;收容遣送外流人員(相關服務)。
(二)縣烈士陵園管理所(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負責全縣烈士紀念物的建設、維護與環境美化;烈士骨灰保存(相關社會服務)。
(三)縣軍隊離休退休幹部休養所(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軍休幹部休養住所提供與管理。主要是軍休幹部生活扶助、醫療保健、生活待遇金髮放、閱讀檔案組織、主要活動組織、文體活動組織。
(四)縣殯葬管理所(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負責管理全縣殯葬事宜,推進殯葬改革;負責全縣殯葬法規宣傳、殯葬執法檢查、殯葬職業教育和殯葬崗位培訓。
(五)縣殯儀館(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實際為自收自支)
主要職責:負責殯葬禮儀服務、遺體處置服務;負責遺體火化、骨灰發葬安放服務;負責提供喪葬用品服務。配合上級相關部門開展移風易俗、破除封建迷信宣傳活動;配合上級部門監督檢查殯葬法規執行情況;會同有關部門處理違法喪葬案件。
(六)縣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委員會辦公室(自收自支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負責縣福利彩票的發行銷售和宣傳工作;負責領取和供應福利彩票;負責電腦福利彩票投注站的設立、變遷、撤銷,投注機的維修、維護和消耗材料的領取發放;及時按規定給彩民兌獎。
(七)縣社會福利企業生產管理辦公室(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負責縣福利企業報批、備案,提供政策性服務;安置殘疾人按比例就業,做好福利企業殘疾職工上崗督導檢查工作;維護殘疾職工的合法權益等工作。
(八)縣婚姻登記服務中心(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負責依法辦理婚姻登記,補發婚姻登記證、出具有關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和受理、上報、撤消受協迫的婚姻;負責婚姻登記檔案的立卷管理,移交和統計工作;負責宣傳婚姻法律、法規,倡導文明婚姻和自願婚前檢查。

活動

親情民政 服務百姓
為切實有效地實施“百姓辦事零障礙”工程,認真踐行“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民政工作宗旨,縣民政局著力打造“親情民政、服務百姓”的服務品牌,在完善和實施各項規章制度和服務措施的基礎上,提出把民政服務對象當作自己的親人,以“親情”作為民政人聯繫服務對象的紐帶,以實施“百姓辦事零障礙”工程為載體,全心全意為百姓服務;在具體服務過程中,對待前來諮詢、表達訴求或辦理事項的服務對象,要熱情相迎、真情相待、實情相告、傾情相助、溫情相送,進一步提升民政部門“親民、愛民、為民”的良好社會形象。為此,縣民政局在開展評議活動之後,還將通過郵寄信函和徵求意見表、舉辦廣場諮詢活動等方式,面向社會各界公開徵求意見、建議,同時通過報紙、電視、網路等媒體,開展“親情民政、服務百姓”系列宣傳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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